“拆错”绝不能赔钱了事
(2010-06-04 08: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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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错祖屋赔钱补偿拆迁办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10-06-04齐鲁晚报
□钱夙伟
东莞75岁老太太叶燕琼下午出门买了点菜,待回到家中,她那有着近百年历史的祖屋已被拆了大半。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辩称,这事是拆迁队不小心搞错了。(6月3
日《南方都市报》)
但谁都明白,没有拆迁办的授意,拆迁队怎么会“拆错”?拆房子是何等慎重的事,字画、瓷器都原封不动的房子,是像要拆除的房子吗?
就算真的是“拆错”,也不是赔钱补偿就能了事。有关方面应该出面,立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为老百姓主持公道。一切损失,比如“撕毁的字画、打碎的瓷器”都应依市价赔偿。至于被“拆错”的房子,也必须原样重建。重建“拆错”的房子,就是重建法律的尊严,重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