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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控烟不能沦为空口白话

(2009-10-15 08:04:44)
标签:

控烟

政府

公款

香烟

条例

杂谈

分类: 时评

2009年10月15日晶报
请首先从政府做起
钱夙伟


 

    最近,一些城市出台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包括对在医院室内区域、幼儿园、中小学、公交工具等多个被列为禁烟区域的公共场所吸烟,可处50元罚款;向未成年人和孕妇售烟的,可处1000元罚款等等。但人们担心控烟条例“立法易,执法难”,那么,怎样才能防止控烟条例沦为空口白话呢?

 

    烟民的低龄化表明,现在对吸烟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仍十分滞后,远远不能动摇香烟的吸引力。相反,香烟仍是全社会普遍认同的高档消费品和礼品,充当着喜庆的载体。虽然明令禁止烟草广告,但烟草业的巨大税收,让有关方面对打着公益幌子、以擦边球形式出现的烟草广告大行其道。这样一个氛围,无疑更是彻底地淹没了“吸烟有害健康”的微弱声音。而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对控烟态度的暧昧和举措的不力。

    也因此,控烟首先应该从政府做起。政府部门以身作则,严格控烟。当前,即使是机关部门,敬烟的习俗仍然盛行,如果敬烟仍是公务活动的一种重要交际手段,带有功利的目的,控烟又如何向社会推行?因此,政府机关必须禁止公款抽烟,明令不准用公款买烟,而且,明确公务活动、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政府带头控烟,控烟法规才有可能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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