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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天价公墓难在哪?

(2009-04-02 16:27:45)
标签:

房产

天价公墓

北邙

塔陵园

杂谈

分类: 时评

http://www.lybs.com.cn/lianyi/images/1-1.jpg

2009年4月16日联谊报>民主论坛  
钱夙伟


  清明前夕,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公然宣称,5平方米以上公墓售价每平方米2万元,堪称天价。这个价格,约是当地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10倍。对此,民政局更表示查处难度大。
    殡葬服务本属于公益性事业,殡仪馆、公墓等殡仪设施应是非营利的。如此天价,简直是暴利。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民政局,显然难辞其咎,而所谓查处难度大,难就难在利益的纠葛。譬如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就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的合法公墓,由洛阳市民政局和洛阳市民益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兴建”。
    显然,当政府部门成为合作方之一,作为陵园的经营者,当然难以秉公执法严格管理,相反,政府部门拥有的殡葬服务业批准和管理的权力,反而成为寻租的优势,陵园也就成了管理者创收的工具,公益性也就荡然无存。
    在以公益性为幌子的垄断经营之下,公墓市场被一家独霸,其定价的随意性不可避免,以权力谋取暴利,在这种利益格局下,所谓“查处难度大”只是托辞而已。
    显然,遏制大发死人财的公墓暴利,说到底是要切断有关部门与陵园之间或明或暗的利益纽带,还原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的本来定位;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格局,促使陵园加强自律,不断优化服务。而这一切,都要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公益性陵园的收入和成本,据此制订的公墓价格,都应当公开透明,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让公墓价格回归理性。

 

洛阳天价公墓难查处

2009-04-02长河晨刊
■钱夙伟/文 朱慧卿/图

http://olpaper.xplus.com.cn/papers/chck/20090402/ckb2402c_3.jpg

    临近清明,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公然宣称,5平方米以上公墓售价每平方米2万元,还可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新墓型设计、建造,堪称天价。天价公墓的价格,约是当地 “活人”住房平均价格的10倍。民政局表示查处难度大。据4月1日《河南法制报》

  殡葬服务属于公益性事业,殡仪馆、公墓等殡仪设施应是非营利的。如此天价,当然岂止是营利,简直是大张血盆之口的鲸吞。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民政局,显然难辞其咎,而所谓查处难度大,难就难在利益的纠葛。譬如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就是 “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的合法公墓,由洛阳市民政局和洛阳市民益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兴建”。显然,当政府部门成为合作方之一,作为陵园的经营者,当然不可能自己对自己秉公执法严格管理,相反,政府部门于殡葬服务业批准和管理的权力,必然当作寻租的部门优势,陵园当然也就成了执法管理者创收的工具,本应创造社会福祉的公益性,就必然为营利性所取代。

 

查处天价公墓难度大在哪里

2009-4-2竞报>观点竞飚
钱夙伟


  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宣称,5平方米以上公墓售价每平方米2万元,还可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新墓型设计、建造,堪称天价。天价公墓的价格,约是当地“活人”住房平均价格的10倍。民政局表示查处难度大。遏制大发死人财的暴利,说到底是切断有关部门与陵园之间或明或暗的利益纽带,还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的本来定位。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适当开放市场,打破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格局,让消费者有挑选的余地,也促使陵园在社会的检验中,加强自律,不断优化服务。而这一切,必然要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查处天价公墓难在哪 
2009年04月02日新华网>新华网评
钱夙伟

 

    临近清明,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公然宣称,5平方米以上公墓售价每平方米2万元,还可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新墓型设计、建造,堪称天价。天价公墓的价格,约是当地“活人”住房平均价格的10倍。民政局表示查处难度大。(4月1日《河南法制报》)

    殡葬服务本属于公益性事业,殡仪馆、公墓等殡仪设施应是非营利的。如此天价,简直是暴利。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民政局,显然难辞其咎,而所谓查处难度大,难就难在利益的纠葛。譬如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就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的合法公墓,由洛阳市民政局和洛阳市民益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兴建”。

    显然,当政府部门成为合作方之一,作为陵园的经营者,当然难以秉公执法严格管理,相反,政府部门拥有的殡葬服务业批准和管理的权力,反而成为寻租的优势,陵园也就成了管理者创收的工具,公益性也就荡然无存。

    在以公益性为幌子的垄断经营之下,独霸公墓市场,其定价的随意性不可避免,以权力谋取暴利,在这种利益格局下,所谓“查处难度大”只是托辞而已。

    显然,遏制大发死人财的公墓暴利,说到底是要切断有关部门与陵园之间或明或暗的利益纽带,还原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的本来定位。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格局,促使陵园加强自律,不断优化服务。

    而这一切,都要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公益性陵园的收入和成本,据此制订的公墓价格,都应当公开透明,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让公墓价格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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