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当“看客”还要当多久
(2009-02-13 09:10:22)
标签:
看客国人公民意识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09-2-12竞报>竞论广场
钱夙伟 竞报读者
《重庆晚报》报道,某女孩因在公交车上“坏了扒手的好事”,招来一阵暴打,一众乘客却袖手旁观,她在网上发帖说:“做好事让我心都碎了!”
屡屡读到这样的新闻,还有几人能“心都碎了”?恐怕不少人几近麻木了。在人们以为自己在这个社会上没什么地位,既说不上话,也做不了什么主,他们就会把自己等同于这个社会上的一个局外人,一当这个社会上发生什么事情时,就会采取旁观者的立场和态度。可以设想,假如在他们家里行窃,大凡会全力以赴,因为这时他们是主人,而作为主人,这是无法推辞的。因此,在他们能拥有主人感觉的村子或单位,他们也绝不会成为“看客”。如今,令人痛心事件还是屡次发生,恰恰说明本应是社会主人的公民身份实际已然错位。
没有主人意识,就不会有公民意识,也必然会有“看客心理”。也因此,与其过多责备,还不如多做点实事,去提高普通公民的经济、政治地位,并完善制度保证,让其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从而树立对于社会的责任和参与意识,至少也要保证不再“英雄流血又流泪”。否则,“看客”们就还会在愤慨声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
前一篇:收购二手房作廉租房务实可行
后一篇:对母亲薄情,对百姓又怎会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