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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客户就可以插队?

(2008-05-19 13:23:30)
标签:

银行

vip

客户

插队

维权

杂谈

分类: 时评

2008年5月19日 浙江工人日报>维权
钱夙伟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因不满银行VIP客户插队办理业务,福州市民李治平将银行告上法庭,这在全国属于首例。近日,该案一审判决,李治平败诉。李治平当庭表示要上诉。
  法院判决书中称,银行在营业场所窗口以明示的方式公开张贴“VIP客户、西联汇款优先办理”的告示,针对的是到银行办理业务的不特定客户,该告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老李要求确认该告示属无效告示,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还认为银行并未对老李造成名誉损害的后果,老李要求银行赔礼道歉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专家的解读,银行允许VIP客户在普通窗口插队,这种做法体现其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是不妥的。但上升到法律层面,却很难认定银行违法。
  还有专家认为,银行与VIP客户及非VIP客户之间都存在合同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市场交易行为,银行与VIP客户优先办理并没有侵犯老李的名誉权。本案中,如果老李以缔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来起诉银行,或许会更加妥当。
  我不知道客户采纳了专家建议,会有多少胜诉的可能。于绝大多数客户,恐怕不是法律专家,认定的只是一个简单的道理:秩序面前,人人平等,VIP岂可以插队?却不料,这几乎是凭常理就可以作出的回答,法律还偏偏对此说“不”。
  其实,VIP的插队,是对小户利益的侵犯,这是再明显不过了。如此毫无忌惮的趋富嫌贫,不仅是对公序良俗的粗暴践踏,也是对小户权益的公然歧视。VIP插队的“合法”,涉及的绝不只是小户的维权问题,而是道德和法律底线的问题。容忍VIP随意插队,就是容忍以强凌弱、为富不仁,发展下去,银行乃至其他机构的大门,都只朝大户而开,如此社会,又还有什么公平、公正,又还会有什么和谐?
  记得林肯曾经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因此,尽管李治平与银行的较量,恐怕会十分的艰难,但我仍支持他把官司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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