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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差距凸显对弱势者保护不力

(2007-08-09 1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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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分类: 时评
2007年8月9日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钱夙伟

  记者对政府部门、通信、媒体、学校、房地产、IT、物流、家政及家装等十几个行业高温费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发放了高温费,但一些小型私企,对高温费的发放情况执行不到位。高温费的差距颇大,从80元到上千元不等(8月6日本报第1版曾作报道)。
    高温费差距如此之大,其不合理还并不仅仅在于,大家同是在高温季节工作,为什么就不一视同仁,而更在于高温费发放的不切实际——往往是最需要高温费的行业和岗位,譬如在烈日暴晒下工作的建筑工人,拿到的却是很少的高温费,甚至拿不到,而一些受到高温的影响不是很严重,整天在空调间里工作的员工,譬如国企白领,却反而拿着超出规定标准的高温费。
    有关方面对此的解释是“发放高温费是属于指导性文件规定,没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劳动部门是建议企业给职工发放,但不是强制企业发放,企业可以依据《通知》给员工发放高温费,也可以不给员工发放。”倘若如此,必然加剧不合理。
    显然,这种指导性文件意义不大。那些本来连工资都想拖欠、克扣的企业,高温费当然能少发就少发,能不发就不发,既然文件毫无约束性,就不可能按文件的标准发放。而那些效益良好的国企,尤其是垄断性行业,这样一个文件,不过是让他们趁高温发放额外的福利师出有名。
    有关专家认为,本着平等公平的观念,保姆、家政服务者以及建筑工人等,从整体意义上来说,都是应该享有高温补贴的,但面对就业的艰难,个体的力量显得势单力薄,在争取当中同时也面临失业的危险。所以,对于有些行业,应该在大范围内建立一个维权意识,一旦有争取的空间,还是应该积极争取。
    确如专家所指出的,高温费差距悬殊,十分典型地凸显出弱势者的艰辛和缺乏保护,但是,专家开出的方子,却失之于空泛,实际上可以说是废话。“大范围内建立一个维权意识”由谁去牵头?等到“维权意识”建立,或许不知多少个高温季节的高温费都已被老板“省”下了。
    维护弱势者的权益,现在还是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的强势保护。譬如高温费的发放规定,尤其需要针对那些有可能少发、不发的小型私企。那种“指导性文件”于有些人必然是发了也白发,不发白不发,于有关部门,必然是等于放弃保护弱势者的职能,让弱势者处于无援少助的境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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