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鬼的公共精神和城管的服务意识
(2009-02-22 17: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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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攀
今年就业形势非常严峻。21日,中国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做客广州发表演讲,为中国的就业问题支招,“请把小摊贩(广州称“走鬼”)合法化!”(2月22日《新快报》)
小摊贩与城管的话题,已经没有任何新意;小摊贩与城管的矛盾,小到对骂、大到杀人,也都举不胜举;但无论多久,二者的话题依旧、矛盾依旧。如何解决问题,一要走鬼多一些公共精神,二要城管多一些服务意识。
不可否认,国人缺乏公共精神,一方面对于公共事务参与积极性不强,喜欢被管,而不是自我管理、参与管理;另一方面,又较多考虑私人利益,而少考虑甚至不考虑公共利益,将私人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上,经济学上的公地悲剧在我们身边体现明显。具体到小摊贩,为了谋生,街头摆摊,固然站在了道义、合理的制高点,但问题是,街头毕竟是公共的,街头摆摊占用公共资源,如果因此影响路人出行、造成卫生问题等,则明显不妥。
事实上,各地城管之所以普遍禁止小摊贩,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公共场所乱摆摊设点,造成了路人出行不便、环境卫生糟糕等问题。如果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城管反对乱摆摊设点,也没有什么不对。小摊贩在街头谋生之时,能否多一些公共精神,比如不乱设乱摆,不影响路人出行,不造成卫生问题……这些也完全可以做到,但很遗憾,很多小摊贩因为缺少公共精神,让个人谋生与城市管理出现冲突。所以,小摊贩多一些公共精神,很有必要。
小摊贩缺少公共精神,城管也缺少服务意识。当前的城管工作,基本上都是堵字当头,城管不是帮助小摊贩多一些公共精神,不是协助小摊贩在不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下经营,而是一赶了之、一禁了之。的确,这样的管理,市容市貌是干净了,但随之而来的是,小摊贩的饭碗也砸了。任何时候,都是不能轻易砸人饭碗的,砸饭碗往往逼出冲突来——饭碗都没了还怕啥?这是小摊贩和城管矛盾不断激化的根本症结。
相反,如果城管多一些服务意识,效果就不一样了。小摊贩完全可以是街头风景,因为小摊贩缺少公共精神,这一街头风景变成了大煞街头风景;此时,城管要通过服务消除小摊贩对市容市貌的影响。比如,通过规范而不是通过禁止,减少小摊贩造成的公共问题。而且,提供服务,不能再给小摊贩增加负担,因为他们本来生活就不易,如果为了服务,再让他们出钱,就不太恰当——可以由政府提供资金让小摊贩整齐有序。
总之,解决小摊贩和城管的矛盾,让小摊贩合法化,一要小摊贩们多一些公共精神,自己谋生,要尽量减少对公共利益的影响;二要城管们多一些服务精神,市容市貌并不是一干二净,整齐有序、彰显活力的小摊经济同样是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