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偶得,之十
(2008-11-26 12: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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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佃关系(第二个十年)
比较系统的中国数据史料,除人口、耕地(何炳棣、珀金斯)以外,还有粮价(王业键、李明珠Lillian Li)、地租征收数字(章有义、赵冈Kang Chao)等。差不多都跟经济史有关(我正是因为研究经济史才特别关注到它们),又具有超出经济史的价值。它们都不是可以“浅尝辄止”,只停留在“文字表面”,想当然地当做一种“现代统计资料”,“拿来就用”的(补充一句,所有有关粮食亩产量的研究亦“迹近游戏”,殊不可信)。如果不深入它的内涵,便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
过去,地主“残酷剥削农民”似乎早已成为定论,但地租率究竟有多少,却为学界一直视为“老大难”问题。为此我“另辟蹊径”,不靠契约,专读账本,把“地租实收率”作为研究的契入点,并把研究重点放在农民是怎样做到这点,即在日常生活中是“怎样对付地主”的。终于发现,实际地租率只有亩产量的30%左右(而不是通常所说的50%或50%以上)。旧日中国大约有40%的耕地为出租土地,出租所得大约占农业产出的12%(或更低些)。它无以承担更大的“罪责”,更不用说多少世代以来“停滞不前”的“总根源”了(参见《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拟解地租率”,《读书》2005:11;“地主:在国家和农民的夹击之下”,《南方周末》2006.6.1;“历史上中国怎样‘和谐’”,《中国新闻周刊》2008:8)。
我自己很中意这一研究,以为这一本书分量很重。它也获得了一些读者的推许,如有学者认为,该书全面否定了对“旧社会”的“旧认识”;是“为地主正了名”;传统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和谐社会”,以往的历史都被歪曲了(尽管实际情况并不这么简单)。这多少是拜“互联网”所赐,奇怪的反而是几乎看不到一份批评的文字。
本书始作于1996年,也受到当代农民“反行为”的一定启发,以后不断增补;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完全回到了清史,那还要等2005年开始的乾隆研究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