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百废待举,许多舞蹈家们努力重建战后生活中的舞蹈艺术。在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之间,欧洲的舞蹈家在把传统芭蕾带往现代化发展的路途上,走向两种不同途径:一是“现代芭蕾”,二是“舞蹈剧场”。
“现代芭蕾”以法国的罗兰·贝蒂Roland
PETIT、莫瑞斯·贝雅Maurice BEJART和瑞典的蓓吉特·库博格Birgit
CULLBERG为主要倡导者,他们在古典芭蕾的审美基础上,创作新颖的动作、舞美、音乐和形式;可是“现代芭蕾”因为脱离了传统说故事的框架,曾被批评为‘看不懂’的芭蕾;七十年代之后,“现代芭蕾”的新一代编舞家们,包括瑞典的马兹·艾克Mats EK和来自捷克而成名于荷兰的尤利·克里安Jiri KYLIAN等,更干脆脱离芭蕾范畴,蜕变为现代舞中的“新古典派”,也就是说,他们的舞蹈更偏重呈现编舞家的个性、创新精神和时代体悟,而作品中的芭蕾审美的呈现,也只是舞者和编舞家过去的训练痕迹罢了。
“舞蹈剧场”的出现则集中于战后的德国,由玛丽·魏格曼Mary Wigman和库德·尤斯Kurt Joose 带头以舞蹈呈现社会矛盾状态的戏剧性舞蹈,发展到皮娜·鲍什Pina BAUSCH,苏珊娜·凌克Susanna LINKE及瑞艾赫·霍夫曼Reinhild HOFFMANN等把舞蹈和剧场混为一体的“舞蹈剧场”。这些舞蹈创作受德国表现主义的影响,充满对生活苦难和生命哲理的思考,在德国大受欢迎,但在欧洲其他地方,尤其是法国、英国和南欧地区的艺术家们,会觉得舞蹈过于沉重,缺乏舞蹈中的灵活变化,或大胆实验气息。
“当代舞”这个名词在欧洲第一次出现,是在1967年的英国。由当年一位舞蹈爱好者罗宾·豪伍德Robin HOWARD观看了玛莎格兰姆舞团的演出后,惊为天人,决定出资在伦敦成立一个现代舞团,名字叫做伦敦当代舞蹈剧场London Contemporary Dance Theatre,并邀请格玛莎格兰姆舞团的首席舞者罗拔·寇涵Robert COHAN担任艺术总监。虽然这个舞团是个根正苗红以演出格兰姆风格现代舞为主的舞团,但名字不叫现代舞蹈剧场,而叫“当代舞蹈剧场”,是有其原因的。在欧洲的用语语意中,“现代”Modern这个字带有时髦、流行的涵义,而“当代”Contemporary则直接指向时代、时期,显得更有学术性。所以当美国的现代舞正式出现在英国的舞坛上时,英国学术界和艺术界便有意识地把现代舞改称为“当代舞”。
在1974年,一位美国现代舞者卡露琳·卡尔森Carolyn CARLSON被邀请至法国巴黎歌剧院担任编舞,并为此在歌剧院里开设了一个“当代舞蹈编创中心”;1978年,另一位美国舞蹈家威廉·佛赛William
FORSYTHE被邀请在德国斯图加特芭蕾舞团担任驻团编舞家,他在1984年更被邀请出任法兰克福芭蕾舞团艺术总监之职;然后在1988年,再一位美国现代舞蹈家马克·莫里斯Mark
MORRIS被比利时蒙内国家剧院邀请,把他在美国成立的现代舞团,整个搬去比利时,进驻于国家剧院,更名为蒙内剧院莫里斯舞蹈团。可以说,这几个例子正是美国现代舞被移植到欧洲之后,成为今天欧洲“当代舞”的滥觞!
欧洲的“当代舞”既然从现代舞发展而来,自然一样具备了强调个性、追求创新和关注时代的本质,但同时因为成长于欧洲,必然也沾染了欧洲的生活环境气息,味道肯定和美国的现代舞、后现代舞或美国“当代舞”,有点不一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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