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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外国的现代舞蹈家们合作

(2015-05-31 18:26:16)
标签:

文化

舞蹈

现代舞

广东现代舞团

中国与外国的现代舞蹈家们合作

广东现代舞团于4月中从德国柏林演出完毕,回到广州后,稍事休整,便和来自澳大利亚的艾思普森舞蹈团联合排演一台新节目。这台节目将于明年(2016年)年初先在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首演,然后在11月返回中国,参与2016年的“广东现代舞周”的演出。这台节目名字还没有敲定,不过广东的15位舞者和来自澳大利亚的7位舞者,整整22人每天在排练厅里挥汗如雨,场面已经非常壮观。据说部分节目将于6月中先在广东现代舞团剧场进行两场公开彩排,欢迎有兴趣的朋友先睹为快,我一有消息,会尽快通知各位。

其实这不是第一次中国的现代舞团和外国的现代舞团合作,北京雷动天下便曾先后和英国和澳大利亚的舞团合作演出,而广东现代舞团也曾和美国舞团合作,并把作品带去美国五个城市演出了近一个月,不过这已经是7年前(2008年)的事了。自从多年前在国内经营舞团以来,曾经有不少外国经纪人跟我联系,甚至许多编舞家毛遂自荐,希望能来中国替舞团编排节目。我通常对这些提议敬谢不敏,明着的理由是:现代舞团的设立,目的是提供平台给中国的舞蹈家发表作品,而资源有限,便没有办法和外国的编舞家合作。

不过私底下,我的考虑可多了:第一,外国的编舞家,虽然在国内的‘外国月亮’情意结下,被高看一线,甚至可以在宣传上制造话题,增加点票房收入,但在艺术上却往往是‘淮南为橘、淮北为枳’。外国编舞家和中国演员没有经过太多磨合,创作出来的结果总是差强人意,艺术上很难达到那位编舞家的一般水平,包括大师级的编舞家也难免此类情况发生。记得1997年,‘香港艺术节’花了五百多万港币,邀请皮娜·鲍什和她的舞团到香港工作了一个多月,为‘香港’创作一台节目,我也曾陪着她走访香港各个角落,可是当节目《抹窗工人》在‘香港艺术节’上演后,普遍的反应是,还是皮娜·鲍什在德国自己城市里编创的节目,要好得多!

第二,外国编舞家为中国舞团编创的节目,可能在中国国内有点宣传价值,可是拿到国外,便身价大跌。尤其是有点名气的国际艺术节,老远从中国请来一队现代舞团,当然希望观赏由中国艺术家设计的作品;如果还是那些耳熟能详的国际大师作品,那不如直接找大师的舞团来演出算了。此外,在国际版权法的规定下,所有艺术上的创作,版权从来都是归于创作者的。也就是说,一个舞团无论花了多大价钱请一位国际级编舞来为舞团创作,完成的作品,舞团只有演出权,而编舞家仍然拥有该作品的版权。相隔一段时间后,编舞家便可以把这个节目编排给别的舞团演出,中国的现代舞团对外国编舞家的作品,没有什么专有权一说,人家要看外国大师的作品,还是首选大师自己的外国舞团吧!

第三,在现今的国际文化交流中,尤其是在现代艺术方面的交流,中国与西方的舞蹈家往往被看成是不平等的。也就是说,当中国和外国的舞者合作跳舞时,在别人心目中,无论多么棒的中国舞者,都是学生;而跳得不怎么样的外国舞者,却总被认为可以当老师,来教导中国的舞者。这种想法,不但对中国现代化显得无知的外国人有,也藏在许多中国人,包括舞团工作人员,的潜意识里。比如这次广东和澳大利亚的交流中,在我安排老师上课的时候,就有提议说,可以让澳大利亚的舞者来给中国演员上课。其实在我看来,澳大利亚的演员千里迢迢来到中国,不是来教课的,而更应该从中国的演员身上获得许多启发!

上述三个原因,使我每次跟外国艺术家或舞蹈团合作,都小心翼翼,希望做到‘不卑不亢’,让中国和外国的舞蹈家能够在平等的心态下,获得真正的交流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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