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兔子’关于舞蹈本质的答问(1)
(2011-09-23 1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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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舞蹈节文化 |
本来想写一些关于我对现代舞本质思考的文章,在动笔之前,先写了一篇热身的《机械人是否能够表达感情》,谁知一位署名兔子的朋友,横空出世,提出一些有趣的概念,并洋洋洒洒地发表在博客的评论栏中。我和这位兔子朋友之间的对话,已经累积了几千字,估计还会继续下去,可是评论栏里的空间太小,有必要把这些可供一读的文字挪在比较宽敞的环境里,给有兴趣的朋友阅读,也欢迎随时加入讨论。
以下是从9月20日开始,兔子寄来的评论,和我的一些相关回应讨论,以后陆续有这类精彩的评论,我也会把评论从评论栏中挪到博客的正文里,让大家可以一起舒服地阅读和加入讨论。
舞蹈动作只是一个舞者或一个人以舞蹈的方式而存在的外在形式,而借助动作形式所呈现的是舞者的生命状态。舞者有怎样的生命,就有怎样的存在——这是兔子的理解,兔子喜欢海德格尔。。。
审美情感的产生用美学术语来讲就是‘物我交融’的结果:一方面要求审美客体(例如舞者的表演或一幅画、一段音乐)需要具备某种使人产生审美感兴的特质,例如舞蹈动作的细腻、绘画意境的悠远、音乐曲调的华丽等等;另一方面审美主体即观众也要在审美欣赏的时候对审美客体产生思想和感性上的共鸣,使自我与欣赏对象达到合二为一的审美境界。当然要达到这种审美境界的状态需要欣赏者有一定的‘审美经验’和‘审美心胸(比如康德说的审美中的无利害静观)’作基础,否则再精彩的艺术也看不出滋味来。简单讲就是:舞蹈中的情感来自于舞者的表现和观众对舞者情感表现的理解和共鸣,二者缺一不可。
谢谢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