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每次到学校做巡演讲座的时候,总有朋友问我一个问题:现代舞和当代舞有什么不同?
   
本来这个题目是挺容易回答的,因为国际舞蹈界(主要指欧洲,美洲,澳洲,亚洲除了中国之外的其他地区)的共识是:现代舞和当代舞都是力主创作,有别于传承某一种特定审美形式的传统舞蹈。只不过现代舞(Modern
Dance)这个名词盛行于美国,而当代舞(Contemporary
Dance)这个名词则多用于欧洲各国如英、法、德、荷兰等地。
    为什么欧洲和美国对这种相同的舞蹈有不同的称谓,有两个原因,其一是用语习惯,其二是关乎根深蒂固的文化心理:
    首先是用语习惯:
    在美式英语中,‘现代(Modern)’这个词是泛指当今各种新潮流,并带有前卫性质的形容词。可是在英国和欧陆方面,‘现代’一词是专指时髦的流行文化,‘当代’(Contemporary)一词则比较严谨地描述当今的思潮学术文化。所以,对欧洲人来说,‘现代舞’可能使别人误解为街舞、霹雳舞、迪斯科等流行舞蹈,而‘当代舞’则清晰地表达出较高层次的文化舞蹈形式。
    另外一个原因是欧洲人对美国文化的深层抗拒心理:
   
在二十世纪初,欧洲和美国几乎同时出现了以跟传统审美观念相对抗的舞蹈形式,在美国以依莎多拉.邓肯(Isadora
Duncan)和露芙.圣丹尼斯(Ruth
St.Dennis)为首,管这种新概念的舞蹈叫现代舞(Modern
Dance),而欧洲方面则以德国的玛瑞.魏格曼(Mary
Wigman)和鲁道夫.拉班(Rudolf
Laban)为代表,称他们的新舞蹈为表现舞蹈(Expressive
Dance)。
    只是二十世纪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战场都在欧洲。艺术家在战火连天的欧洲大陆无法生活,纷纷偃旗息鼓,或移民去了美国,本来在欧洲颇受欢迎的新表现舞蹈便就此夭折。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过后,年青一代欧洲的艺术家成长起来,才到美国学习现代舞,并把它带回欧洲。现在欧洲享誉盛名的当代舞蹈大师,如皮娜.鲍什(Pina
Bausch)和威廉.佛塞(William
Forsyth)等,都受到美国现代舞思潮影响甚大。
   
可是欧洲的艺术家们有着他们的傲气!他们一方面承认美国的影响,另一方面又不愿放弃欧洲在二十世纪初舞蹈方面的发展脉络,要展示他们也有独立于美国现代舞系统之外的新舞蹈形式,因此欧洲的艺术家们把在六十年代以后才从美国引进的现代舞,称为当代舞。
    不过,无论管它叫‘现代’或‘当代’,这种新舞蹈的核心价值在于它的个性和创新性,当不同的舞蹈家,无论他是美国人或欧洲人,在创作自己的舞蹈时,成果总是各极其异。‘现代舞’也好,‘当代舞’也罢,这种舞蹈只是代表了艺术家自己个人独特的创造思维和艺术品味,也根本无法区分什么是美国的现代舞?什么是欧洲的当代舞?
   
可以说,今天我们跑到欧洲或者美国,跟任何一位舞蹈家谈论舞蹈,大家都有一个共识:现代舞和当代舞,是同样推崇创新追求的舞蹈的不同名字而已。例子不胜枚举,最明显的,是成立于六十年代的英国著名老牌舞蹈学校:伦敦当代舞蹈学校(London
Contemporary Dance
School),其教学课程就是以美国现代舞主要流派格兰姆技巧(Graham
Technique)为基础。而香港城市当代舞蹈团,名字就是个‘当代舞蹈’,可是跑去美国演出,人家都知道这是个跳现代舞的舞团,更不会有人问:你们的当代舞和我们美国的现代舞有什么不同!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