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正式卸下香港艺术发展局舞蹈界代表委员的职务。在过去我担着艺术发展局委员的名义,尝试推动发展香港艺术的事务,可是一方面自己一直奔跑于北京、广州、香港三地,处理三个舞团业务之外的时间有限,另一方面,香港艺术发展局的内部机制也有着一些问题,使工作进行得不很顺利,以致多年下来,能够为香港艺术做到的事情并不太多。
过去因为自己是艺术发展局里的委员,作为局内一份子,自然是尽己所能,能做什么就做什么,也不会指着艺术发展局说三道四;现在离开了艺术发展局,无职一身轻,可以以旁观者,又是过来人的角度,谈一谈自己对香港艺术发展局的一些看法。
我觉得香港政府如果真正想要在香港发展文化艺术,可能应该从新考虑艺术发展局的整体职能和机制。把它升格为一个正式的文化局,聘请文化界中有眼光视野和胸襟魄力的人士担任局长,局长之下可以有各类行政专才和顾问团加以辅助,可能要比现在的议会式的发展局来得更有效率和效果。
今天的香港艺术发展局里,有二十二位委员,均来自不同界别。其中有十位‘民选’委员,分别代表舞蹈、音乐、戏剧、戏曲、文学、视觉艺术、电影录像、艺术教育、艺术行政和艺术评论十个范畴,由该个范畴的艺术家群中推选出来;另有十二位‘委任’委员则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根据需要,特别委任民间对艺术有认识的人士出任,这些‘委任’委员中,有律师、医生、建筑师、校长、大学教授、企业公司总裁等,背景各异,品味杂陈,他们的意见,可以代表了今天香港社会上对艺术有鉴赏力,却又不是身在艺术行当里的精英人士的观点吧。
这二十二人中,其实有心人不少,大家都是希望推动香港的艺术往前走。可是因为艺术发展局是一个议会式的机构,每一项政策和工作项目实施前,都要经过所有委员冗长而充分的讨论,好处是集思广益,坏处是这些人天南地北走在一块,对艺术的观点南辕北辙,而且因为艺术发展局的委员职位只是义务公职,没有酬劳,平时各人要照顾自己的生意业务,要全体聚在一块开会讨论议题,费时吃力,我在艺术发展局服务多年,自己固然缺席过许多次,而也从来没有开过一次,全体二十二人一个不缺的会议。可以想象,艺术发展局工作起来,实在是事倍功半。
比如我在2005年中提出的两个方案:「街头艺文站」和「艺术三分钟」:
「街头艺文站」是争取在香港闹市的街头巷尾,设立可供艺术团体张贴海报的宣传筒或宣传板,一方面让香港的艺术团体能在演出或展览场馆以外的地方,多点找到价钱合理的宣传渠道,另方面也可以美化市容,让香港的来往游人,在街头上也可以嗅到一点商业美食买卖之外的文化艺术气息。
「艺术三分钟」是争取在香港的各大电视台的新闻节目里,能固定地每天有三分钟时间播放香港的艺术消息。如果我们习惯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财经快讯」或「体育快讯」的话,那「艺术快讯」也应该在新闻里占一席位。在新闻里报道艺术消息,并不只是宣传那么简单,更代表了我们社会的整体价值观,对人们的潜移默化,有很大影响。
可就是那么显而易见的有意义的项目,在艺术发展局的这种议会文化中,也要被讨论来讨论去,每一位委员都有自己的意见,也要在项目的执行中加上自己的提议。而因为艺术发展局大概每两个月才开一次会,有些委员不一定每次都来开会,结果这次开会通过的项目,下次开会时,有上次缺席的委员又把项目提出来,从新进行讨论。我在05年初提出的两个项目,差不多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到06年底才正式获得所有委员点头通过,然后才能跟艺术发展局的职员们,以艺术发展局的名义,约见有关单位推行计划。
2007年年中,负责这两个项目的艺术发展局职员离职,新职员上场,而我却在08年下台去也,由我倡导的两项计划:「街头艺文站」及「艺术三分钟」的前景如何?真是天晓得。只有寄望新的艺术发展局的职员和委员们,继续努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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