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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VS汉代“举孝廉”制

(2009-11-15 17:00:33)
标签:

原创

高考制度

北大招生

实名推荐制

vs

汉代

举孝廉

教育改革

评论

分类: 议论教育

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VS汉代“举孝廉”制

  最近,北京大学正式对外公布了此前流传甚久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按照此方案,部分地区中学校长的一纸推荐信一旦通过北大相关部门的审核,其推荐的学生便可以免考,直接进入面试阶段。这部分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3%以内,具体人数则视申请中学以及中学推荐学生的情况而定。

  “实名推荐制”的方案不是面向全国各地的高中生。根据北大的方案,招生对象是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新疆等省(区、市)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

  北大根据中学校长所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北京大学一批次录取线下降30分录取的政策;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的学生,可向北京大学申请相关专业的保送资格。

  该方案所强调的监督机制是北大会在北大招生网上对获得“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校长及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中学也必须在本校范围内对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而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资格。

  笔者认为,北大的实名推荐制诸多不妥之处。

  一是它本质上是“人治”而非“法治”。如果说之前的北大招生是“一考定终身”的话,如今几乎成了中学校长说了算。校长的权力被无限放大,具备典型的人治特征。高考招生向来是个十分复杂严肃的事,而今北大弃“法治”而取“人治”,能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和正义吗?

  二是实名推荐制有失公平。其实施的范围仅在十多个省市(区)。天涯何处无芳草?这个方案对所列范围外的省市的优秀人才是不公平的。

  就一所学校来说,也难做到公平。按将实名推荐的名额控制在招生计划人数的3%以内的规定,将指标分到十多个省市(区)的数以千计的中学,一个学校分到1个指标都不错了。然而,就优秀人才客观存在的状况而言,他的存在不是绝无仅有、鹤立鸡群的个体,一般是个群体。如何从中选出最优秀的,恐怕伯乐都难做到,要推荐工作做到公平的难度有多大就可想而知。

  三是监督机制乏力。北大方案的监督对比现今高考招生的监督处罚机制来说是十分苍白无力的。缺乏监督的权力能不使歪招吗?

  四是北大的实名推荐制更容易滋生招生工作腐败。面对事关考生前途命运的巨大利害关系,以及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现有的严密法制保证下,招生腐败事件尚且层出不穷,这种监督乏力的实名推荐制对腐败更没有抵御力了。

  仔细考量,北大将实行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在没多少新意,觉得北大的推荐制与汉代的“举孝廉”没多大的本质区别。

  “举孝廉”,这是汉代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一种方法。盛行于汉朝,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起初举“孝廉”是以郡为单位。东汉时,和帝(公元89—105年)采纳大臣的建议,改以人口为单位;郡国人口20万岁(每年)举孝廉一人,不满20万二岁(每两年)举一人,不满10万三岁(每三年)举一人;周边郡国则作适当放宽。

  但在实际中,举荐权力往往被世家大族所垄断,为人情关系所左右,沽名钓誉弄、虚作假成风,以至泥沙俱下、鱼目混珠,成为一大腐败。

  当时,人们编出童谣对“举孝廉”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到了魏晋之后,实在难以为续,终于被相对公平的科举制度而取代,“举孝廉”也随之走进了历史的故纸堆中。

  北大的“实名推荐制”既然本质上、甚至在操作上都与汉代“举孝廉”制无多大的区别,其最终命运可想而知。

  因此,笔者认为:北大招生的“实名推荐制”还是缓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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