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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就医指南【转】

(2012-04-28 14:45:41)
标签:

杂谈

医患关系

看病

医托

求医

医疗广告

医疗机构

分类: 医院故事和健康演义

南京脑科医院精神科 王广琴

求医看病如何避免上当受骗?普通百姓怎样识别非法行医行为?专家为你“指点迷津”

一、看证照,选合法医疗机构

合法医疗机构是指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登记注册,领取了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患者就诊前应留意医疗机构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了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意证件是否过期,并仔细查看证件上标注的允许开展的诊疗科目。不要到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超范围诊疗的机构看病。

二、防医托,须当心温柔陷阱

千万不要轻信车站、大医院门口的医托。医托往往会假装热情地列举一大堆“实际”例子,用花言巧语向患者极力推荐某医疗机构或某位特定的医生。

专家提醒,就医前要选择好就医的单位,直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问药。如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有怀疑,可拨打市、区卫生局医政科的电话进行咨询。

三、请注意,要保存医疗凭证

患者就医后要妥善保存相关医疗凭证,包括门诊病历、各种检查和化验报告、收费票据等。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凭这些凭证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些医疗机构拒绝向患者提供以上凭证,患者应积极索取,并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四、防上当,要留心街头义诊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义诊活动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义诊活动要在批准的时间、地点开展,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应佩戴医疗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且在“义诊”活动中不允许有销售、推销等行为存在。

对在街头或居民区开展流动性免费量血压、诊断心脑血管病等疾病的流动性医务人员,要留意其是否为了推销产品,并注意鉴别其是否有行医执照,谨防上当。

五、当细心,辨真假医疗广告

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主体必须是正规医疗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此外,在发布广告内容的同时,还要刊登出医疗广告的批准文号,并且不得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诊疗效果或利用患者及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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