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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文迪和老默离婚

(2013-06-15 09:42:34)
标签:

婚恋

邓文迪

女英雄

杂谈

邓文迪跟老默离婚了,她真是个高人!14年前她跟老默结婚时,已经有过不幸婚史,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她明白婚姻是怎么回事,她也知道自己能驾驭这一年龄悬殊的婚姻,并实现自己的最高价值。果然,婚后她跟老默生了两个女儿,也就是给自己的未来播种了希望和幸福,这让她在情感和精神层面上有了保险系数;现在通过跟老默离婚,将为自己和女儿争得一千万美元,也就是说在物质层面也有了极大保险,从此她可自由去公益、去developing、去做各种乐趣自己的美事。
她真是太棒了!
婚姻,有人说:是世上最腐朽的法律制度。
婚姻何时出现?无从考证,但可以肯定是为男人的利益发明的,也是男人发起的。君不见,在婚姻里,男人是“当家的”,女人千辛万苦生孩子、养孩子,男人并无任何痛苦付出,只有快意和销魂,孩子却跟男人姓;在家庭,多数家务为女人来做,男人却通过婚姻锁定了一个终生性伴侣。须知,性对于男人,那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即使他们无三妻四妾,没二奶三奶,至少有一个女子可长期为他服务。这婚姻,真是为男人想得周到啊。
在社会,男人占据了多数高薪职业,女人在财富上怎能与男人抗衡?因此,聪明的女子如邓文迪,便找到了女子的致富捷径,嫁个富翁,而且是老老的富翁,让自己在盛年便通过离婚或丧偶来取得自己的最大权益,换来自由优裕的后半生。
并非邓文迪不义,而是“性偏倒”的婚姻制度不义,她只是一非常睿智、想得开、有勇气的女子罢了。
必须承认,婚姻不是爱情,而是利益和权利的结合体。再美好的爱情也是无法持续的。只有在爱情的盛期一方或双方死亡,才能成就永恒的美丽。
既然婚姻不同于纯洁美好的爱情,那就不要去乌托邦,而要现实、深刻和远见。离婚后,邓文迪不论将来再婚还是只找情人,都是自由潇洒的。而老默呢,尽管生意经念得溜道,却如同古今大量男人,在美人跟前必然马失前蹄,这倒是老天公道的一面。好在他的钱多得很,分给邓文迪和俩女儿一些也不会让他饿饭。所以,邓文迪并没坑害老默,邓、默和女儿们均各得其所,唯一的败笔是传媒大王成新闻,自尊心受打击了,这……要靠人类在未来重新设计社会和婚姻,还女性以公道。而邓、默离婚事件将带来无限正向价值链。
未来的人类社会(大约100年后吧),也许让女性率先致富,那时,假谈情、真觊觎的男人也许能得逞一二,嘿嘿。现在?做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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