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装修租户经济适用房业主穷人北京房产 |
上周西三旗限价房部分业主将限价房出租的事件被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根据此后市区建委的调查,已经出租的房屋共有39套,都租给了装修公司或销售装修材料的商户,租期从2个月至半年不等。今天得到最新消息,那就是根据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透露,至7月23日下午,全部39户租户已经全部撤离。
看到这个消息,感觉市区建委再清理限价房租户的这场斗争中获得了重大胜利。在北京房价高速上涨的今天,能够买到限价房的人们无疑是幸运儿。但是政府为你盖的限价房,你们这些不明事理的购房者竟然把房子拿出去出租,当然激起了民愤,建委不查你查谁?不但要让租户退出,而且要重新审核其当初申购的资格。
我想以上可能是大多数人的逻辑,既然买了限价房,就不能出租获益。但我对这个事情却有不同的看法。我想建委重新审核购房者的资格是一件好事情,但是让租户退出却是万分的不应该。购买限价房的我想除了走后门购买,通过正规手续的购买者应该都属于社会的中、低收入阶层。
无论在何种社会,我想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都应该有致富的欲望,都试图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收入,当然非法违规的不包括在内。因此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体系内,应该鼓励大众尤其是穷人致富,谁也不能剥夺穷人致富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致富权和生命权同等重要,至少没有财富的人生是灰暗的人生。
穷人购买了限价房,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房产,如今利用自己的房产通过出租获取一定的收益,我想这种权利也是天经地义的。但由于房地产存在的高腐败,尤其是保障住房的供应和分配体制太不透明,因此很多人一看到这些限价房购买者竟然出租房屋,就产生了严重的心理不平衡,对此产生质疑在正常不过。
如果我是建委的话,这个时候我一定会站出来,替这些购房者说句话,公示他们的购买资格和相关材料,以证明其清白。只要这些出租户完全符合购买资格,没有违规行为,我想他们出租房屋是他们个人的事情,谁也无法干涉。如果限价房不容许出租,那么北京那么多经济适用房小区,是不是所有正在出租的都应该清除,建委你平时干什么吃的?非要举报才动手?
既然要重新审核购房者的资格,那么我想应该审核的不仅仅是这39户出租户,应该全体购买者都应该重新审查。没有出租者就不代表其是清白的,去年北师大集体提前团购限价房的的事件现在还余音绕梁,民众都想知道事情的真相。还有限价房既然要查,我想经济适用房更要查,尤其是那些开奔驰宝马的,还有建委自身系统的,到底有多少人违规购买了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大众也更想知道。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眼睛雪亮也是一种悲哀。难得糊涂可能活的更轻松,真相掌握的越多的人,可能越悲哀越无奈。我们的某些部门,总喜欢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上做足文章,然后运用御用的媒体大肆宣扬自己的公正无私,但在一些涉及根本性的问题上却装傻充楞,这就是悲哀的一种。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