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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万亿公积金奶酪主人必须同意

(2009-03-26 08:55:57)
标签:

房产

住房公积金

闲置资金

谁要说中国穷,我一定跟他急,随便从哪里一抠,数以万亿计的资金就到手了。这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就跟全国人民报告了一个好消息,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首次突破万亿大关。那么这么多钱如何使,领导们早就算计好了。

 

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公开表示,今年将抓紧制定住房公积金支持经适房等建设试点方案,在征求财政部等部门意见后,报请国务院批准下发。这句话告诉大伙,公积金虽然是你们辛辛苦苦能每月有限的收入中存下来了的,但领导们准备用作保障住房的建设了。

 

为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是政府的职责,但动用公积金来盖房,是不是把责任推给了全体大众。从理论上讲,政府应当拿财政收入,主要从开发商那儿征收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的钱来大力推进经适房建设,而不该动用普通人的公积金。

 

截至2008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这笔钱被有些官员认为是闲置资金。这是一种彻底的强盗逻辑,很多人因为买不起房而动用不了公积金,现在却成了闲置资金。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思路当然没错。但前提是花这笔钱一要合法,二要经过主人的同意。奇怪的是,住建部却把主人当成了财政部,认为只要后者同意,就能“合法”使用了。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第三条说的是:“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说:“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当然,法律规定建设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有拟定公积金政策的权力,但这项权力不至于大到可以更改法条、改变公积金的权属吧?

 

我估计,没有多少人会反对拿闲置的公积金来为民造福。但作为公积金的主人,在住建部未征求自己意见,及利益保障未得到承诺的前提下,是绝对不同意看着自己的钱被挪用于经适房建设的。如我们所知,住房公积金之所以有这么大数目的余额,主要是因为有太多的人缴存了公积金却无法拿出来。根据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须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离、退休等条件。

 

在设置职工提取公积金门槛时,主管部门很苛刻——明明是职工自己的钱,职工提取时还得打申请,并规定每隔半年以上才能取一次。现在自己打算动用这笔钱时,程序却很简单,根本没打算向公积金的所有人申请。这是典型的不准民间点火,却许官家放火。

 

住建部动用公积金有两点必须服众:一是拿公众当钱的主人,向他们说明建经适房到底有无必要,并列举详细建设计划,以获支持;二是出台还款方案及资金补充方案,确保公众提取公积金时不会空手而回。 公积金余额的大部分主要来自于无房族。拿无房族的钱去为其他人建经适房,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这些盖出来的经济适用房分配给谁,交给谁住,如果还是给开宝马奔驰的盖,那人民群众是万万不能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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