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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公务员“以权谋房”

(2007-04-13 09: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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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以权谋房

 

    公务员哭穷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喊工资低,住房条件差。但谁都想挤进公务员门槛的人确是千军万马。2007年度中央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不到1万名,却有55万名考生蜂拥而至,个别职位供求比高达1∶4200。当万人争过独木桥,来争抢公务员职位的时候,难道他们不知道北京天文数字般的房价和公务员少得可怜的工资?

 

    当然知道,可他们更知道,做了公务员,就有机会以超低价格,即以市场价的一半或1/3的价格,在北京好地段好区域买到房子。
   
    最新一期《瞭望》发表文章:警惕“公务员房改后遗症”发作。在列举这一症状的诸多表现后,文章指出,各地房改后遗症虽表现各异,但都是“以权谋房”———个人不花钱或少花钱,达到想要的“住房标准”。(《羊城晚报》)

 

    文章所述的公务员“以权谋房”现象,绝非某个地区的个案,而是一个普遍问题,这早已不是秘密。

 

    除此,还有一个大家皆知的秘密就是,机关单位在解决住房方面,总是很有办法:或搞“自有土地自建房”,引入开发商市场化操作,所建商品房却按经适房、集资房核定价格;或搞“定向开发”,即内定开发商,以极低价格“拍”下土地,建好房子再以同样低的“市场价”让公务员团购;或搞“公务员廉租房”,以象征性的租金长期提供住房。

 

    也就是说,公务员“以权谋房”如果不加以遏制,很可能蔓延为行业性的腐败。市场房价高涨,普通百姓不堪重负,按账面收入应同为中低收入阶层的公务员,却能凭着部门特权,加上令人艳羡的住房补贴、公积金等软收入,免于沦为“房奴”。

 

    在“以权谋房”中,本应用于维护公共利益的权力,却被不少部门用来换取自己的住房福利,出现公权部门化甚至个人化的趋势。

 

    目前,当务之急在从根本上改革公务员薪酬体系,真正以“阳光工资”代替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福利供养制度,让公务员和其他社会阶层一样,有条件平等地“以薪谋房”,而非“以权谋房”。而完善公务员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让公务员的所有房产、收入都晾晒在公众面前,同时推进公务改革,束缚住伸向住房的权力之手,是遏制“以权谋房”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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