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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老坟台立碑者齐人龙考述(齐应凯)

(2022-06-25 19:09:17)
标签:

吴起

齐家

齐人龙

分类: 杂谈

康熙年老坟台立碑者齐人龙考述

齐应凯

2022年6月)

齐人龙,陕西吴起人,具体生卒年月不详,大约生活于明朝末年(或清顺治年间)至康熙年间,与康熙二十年(1681年)在吴起(当时为陕西庆阳府安化县白豹里)二道川老坟台的另一立碑者齐人凤为兄弟。通过查阅他人资料时,我从《清圣祖实录》和《平定三逆方略》(清代敕纂钦定、官方修撰的25部军事方略中的第一部)两书(网上均有)中惊异地获得了一些与齐人龙紧密相关的史实,兹考述如下,供族人参阅。

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十二月发生了“三藩之乱”,即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三个藩镇王先后发起的反清叛乱事件。因清政府发出撤藩旨令,吴三桂于是发动了延续八年之久的规模浩大的反清战争,波及十一省,参加和响应吴三桂起兵的,无一例外都是汉人,其主要成员或骨干都是原明朝降将,以及李自成、张献忠、郑成功余部及南明残余部属。事变后,据清官方统计,“逆臣”共有26人,其中20人是明朝降清武将,其余6人并未做过明朝的官,有两人还是清初进士。(据《清史稿》之《逆臣传》)又据统计,各省布政使以下文职“从贼官”523员。康熙二十年平叛,次年勒德洪等奉敕开始撰修了《平定三逆方略》,书中“下·卷四十六”记载:(康熙十八年,即1679年)“戊寅,尚之信奏伪将军马承荫等来降。承荫于五月二十六日率伪将军郭义、伪总兵齐人龙及伪文武官缴敕印来降,之信以闻。”既称齐为“伪总兵”,说明并非清廷任命,应该是吴三桂反清、齐人龙等人依附后被吴所封。

康熙十八年七月,“甲戌,以郭义为左江总兵官。将军莽依图奏:当逆贼围困南宁时,郭义、齐人龙悉力固守,数与贼战,非他处投诚者可比。今闻左江总兵官缺员,以湖北总兵官傅魁调补。倘念边疆要地,乞以郭义或齐人龙补授兹缺,用开归诚之路。上谕:郭义原任左江总兵官,率众归诚,勤劳昭著,仍复原任。齐人龙亦有劳绩,如有应补之缺,听该将军题补。其湖北总兵官原缺尚未补人,令傅魁仍回原任。”(《平定三逆方略》,卷四十六)

“郭义,明末清初建海澄人。清康熙间任左江镇总兵官,与马雄同守柳州,旋同叛降吴三桂。雄死,与雄子马承荫降清,给总兵衔,协守南宁,以功仍授左江总兵官。后承荫复叛据南宁。事平后,免官遣回籍,寻卒。”(据词典网)

康熙十九年,上谕“命安置四川投诚官兵。”投诚官兵内“文官内堪用者,暂行委署;不堪任者,旗下官员令其回旗,吴逆所属之人察明暂留成都;如系各省人民,悉遣还本籍。”(《平定三逆方略》,卷五十)

从以上史料中可知:马承荫、郭义、齐人龙等先任清军将领,后叛清,又归顺。吴三桂叛清前,齐人龙先后受马雄、马承荫节制。马蛟麟,清代陕西固原(今属宁夏)杨建堡人,伊斯兰教徒,先祖在明朝世袭爵位,享受朝廷俸禄。(据《<经学系传谱>中“粤西镇台”马蛟麟考述》)光绪年间的《固原州志》载:“马蛟麟,顺治初集乡团以御流贼。”流贼指李自成起义军。明崇祯十一年(1638年)任潼关营千总,后隶属左良玉部,降清后以副将委守武昌,继任岳州副将、总兵官,而后一路升迁,直至荣禄大夫,官居一品。齐人龙有可能在早年间就追随马蛟麟,进而到了广西。顺治六年马蛟麟随定南王孔有德征广西,攻打南明政权残部,历任总兵、提督(未获旨即死),原本不属于吴三桂的直系势力。顺治八年(1651年)马蛟麟袭一等轻车都尉世职,同年卒于官其族子马雄,于康熙十一年(1672年)九月诏授二等男爵,先后任广西总兵、提督,镇守柳州。十二年,吴三桂叛乱,马雄和孙延龄(孔有德女婿)等奉清廷之命抵御。次年九月,孙延龄、马雄、左江总兵官郭义(驻南宁)先后叛清归附吴三桂。康熙十七年8月18日,吴三桂死。马承荫是马雄之子,奉父命据守南宁,于康熙十八年(1679年)5月26日率部投清。8月,诏授伯爵,佩将军印从征,仍统其众驻守柳州。十九年3月初6马承荫再次叛清,两军展开大战。后马承荫深感势穷,率文武官弁660余名、士兵7300余人再次降清。又据《广西地情网·大事记》:康熙十九年(即1680年)五月十七日,马承荫于柳州率叛军开城投降。七月,清廷令“拨满、汉官兵押送马承荫及标下守备(守备为五品)以上官来京”,康熙以其“背恩复叛,致误征讨大事”处死马承荫,并击散其党。(《清圣祖实录》,卷六三)至此,马蛟麟、马雄、马承荫几代在广西的军旅生涯结束。

根据以上官方史料,齐人龙先前确曾当过左江镇总兵官郭义的助手(与康熙二十年古碑所记的广西柳庆等处地方副总兵基本吻合),并且一度曾随马承荫依附吴三桂反叛清廷,后又归顺投诚,在此后的对吴作战中还立有战功,被镇南将军莽依图上疏朝廷建议补授总兵官,但清廷下旨由郭义“仍复原任”,而齐人龙则等待“题补”。马承荫再度叛清时,他是否也参与,无考。不久后“三藩之乱”平息,郭义“免官遣回籍”,想必齐人龙作为郭的副手也应该是“免官遣回籍”的同等待遇。至于他是何时、以什么方式参加清朝军队的,尚难稽考。

当时被清廷处死者非常之多、免职者甚众,康熙定下惩治吴三桂及其余部的条例:“凡逆属旧人,及副将以上,悉令进京;参将以下,分插四省。”(指河南、湖广、江西、山东)对人数众多的副将以上将吏和吴三桂的所有旧人、兵丁悉数调到京师,对他们逐个甄别,分清每人“从逆”情罪轻重,把那些朝廷认为可恶的“从逆”者统统查出来,副将以上的将吏统统以“情罪甚重”凌迟处死,他们的16岁以上儿子一并处斩,家产籍没,其妻及未成年子女查交内务府,其余一般人员可分发山东、河南、湖广、江西安插。(《清圣祖实录》,卷102)

根据清官方史料中提供的判刑级别,齐人龙应该在被杀之列。但是,康熙十九年7月清廷令押解马承荫及其党羽赴京,二十年10月29日清军荡平吴三桂,而这一年的农历二月初五,齐人龙、齐人凤等人却在故乡修谱(据西峰齐家楼家谱记载),还同吴起本地一大批族人一起在老坟台为祖先立碑。这就说明,齐人龙当时未获死罪。否则,在那么严酷的战争形势和惩罚条例下,连自己和家人性命都难以保全,怎么还会有心思有时间为祖先立碑,而且还敢于堂而皇之地请茂州知州撰写碑文,并将自己的大名堂而皇之地镌刻于碑上呢?连总兵官郭义都未获死罪、免官遣回原籍,他一个副职自然也幸免于难了。而作为他的兄弟的齐人凤也可能受到牵连而被免官遣回原籍。因此,他们二人在老家立碑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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