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钗黛合一》

(2021-02-03 15:27:10)
标签:

曹雪芹

弘晈

红楼梦

内证

钗黛合一

《钗黛合一》

《钗黛合一》

看“庚辰本”第四十二回的这段回前批:【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馀,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笔者最近在第三十八回文本中,找到了"钗黛合一"的有力佐证: 

      黛玉放下钓竿,走至座间,拿起那乌银梅花自斟壶来,拣了一个小小的海棠冻石蕉叶杯。丫鬟看见,知他要饮酒,忙着走上来斟。黛玉道:“你们只管吃去,让我自己斟,才有趣儿。”说着,便斟了半盏,看时却是黄酒,因说道:“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吃口烧酒。”宝玉忙道:“有烧酒。”便命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黛玉也只吃了一口,便放下了。宝钗也走过来,另拿一只杯来,也饮了一口放下,便蘸笔至墙上把头一个“忆菊”勾了,底下又赘了一个“蘅”字。

  此处钗黛都喝了“合欢花”的酒,就是作者将宝钗黛玉二人“合而为一”之笔。

  如果四十二回这条回前批,原本就在三十八回而被误窜到第四十二回回前了呢?有没有这种可能呢?确有这种可能。因为批语提到的“钗黛合一”情形,的确在三十八回中得到明显体现。而在四十二回中,则看不到丝毫踪迹。所以“钗黛合一”这条批语,就一定属于三十八回的。况且批语点明“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就更明确了这是第三十八回的批语。

  笔者稍前之所以认同马力先生的“三十八”是“是”字的形误。其很大程度是以全书为“百二十回”的概念来衡量的。四十二正是百二十回的三分之一有馀,因此才觉得马力先生对这条批语是属于四十二回的解释有道理。但在我确定三十八回中确有钗黛合一”文本隐情后,便改变了我对马力先生解释的认同。

  其实,“钗黛合一”是指宝钗黛玉这两个假人物,在三十八回中共同象征着同一个真事隐人物。能不能揭出“钗黛合一”隐情寓意,要比研究《红楼梦》写了多少回重要得多。而第三十八回在隐情寓意上,确实让钗黛共同象征同一个真人物了。由此推定,这页批语应该是第三十八回的,只不过在书页装订时被误窜到四十二回回前了。

  如果换一个角度看这页回前批,全书回目是多少回并不特别重要。因为批者写这条批语时,这书还没有全部创作整理结束,批者说的“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馀。”也只是大概回数,并没有在回数上最终定稿,所以没有必要去纠结回数。真正应该纠结的是:什么是“钗黛合一”?为什么要写钗黛合一”?这个问题在假故事上无解,所以人们讨论很久都说不清。这个问题只有放在真事隐中去看,才能明白真正含义。

 钗黛合一”在三十八回中的实际作用,是她二人在此象征着同一个真人。在于告诉读者:钗黛二人各自作的菊花诗,隐指的都是同一个真人的行为意识。看到这个象征作用,对于我们理解菊花诗的隐寓性,大有帮助。

  我们应以“钗黛合一”的文本隐寓性作为突破点,去定位这条批语放在哪回才合理。关键是:在四十二回里,根本找不到丝毫“钗黛合一”文本隐情。而在三十八回中,则有明显的“钗黛合一”文本隐情。因此这页四十二回的回前批,肯定是三十八回的批语被误窜到四十二回回前了。

  这条批语又说“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其意是说,黛玉死后由宝钗来接替其所象征真人物。然而九十七回黛玉死后,真正接替黛玉的人是宝玉。黛玉死时连呼宝玉之名,便将自己象征的真人物过度到宝玉身上,由宝玉继续隐寓真情。可见批者当初是想让宝钗接替黛玉的,但在具体实施创作这段隐情时,作者觉得用宝玉接替黛玉更合适,便改变了原来的设计,用宝玉来接替黛玉了。

  同样改变原来设计的还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将其改为“秦可卿死封龙禁卫”,文本内容也作了改动。第三十回“宝钗借扇机带双敲.龄官画蔷痴及局外”。作者原设计是:“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作者最初想用贾琏打凤姐来隐寓真情,但在后来具体成稿时,则换成了宝玉踢袭人来隐寓真情了。作者用袭人的争强夸耀之心,替换了凤姐的知命强英雄。

  

2020-8-16(重识)

2021-2-3(再整理) 

《钗黛合一》

---------------------------------------------------------------------

以下是我当初对马力先生解释的认同之文

 看“庚辰本”第四十二回的这段回前批:【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馀,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关于这条批语的解读,不知大家看没看过马力先生的论述:“今书至三十八回时”的“三十八”,是“是”字的形误所致。稍通点版本的人大多知道,正文和批语中的错别字,主要有两种。一是音误。二是形误。音误是用了同音字,形误则是底稿上的字太潦草难认,而误写成别的字了。

  马力先生认为:抄手在过录这条批语时,因“今书至是回时”的“是”字很潦草,(那年代书写款式都是竖行书写)便把“是”字上边的“日”看成“三”了;又把“是”字的中部看成“十”了;进而把“是”字下边的“人”字看成“八”了。

  潦草的“”字,竖着看,就变成了
------




  这样,抄手就将“今书至回时”,误抄成了“今书至三十八回时”。

  马力先生认为:在四十二回的回前批中,说什么“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馀”这样的话,其本身在语句上就不通。真正的句子应该是:

  【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是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馀,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马力先生这样分析和解读的句子,才有前后对应的因果关系。“今书至是回时”正对应“故写是回”语句,这才是完美的修辞组合。这段批语是指这回“钗黛”和好而说的,批语与正文内容是统一的,与三十八回没任何关系。怎么能拿这样的误笔来推断作品的回数呢?

  三十八回是有回前评的,如果三十八回真是“三分之一有馀”,批者为何不在三十八回的回前评中交代呢?批者完全没有道理在四十二回交代三十八回的事,这本身在文理上就不通。这段批语实际上是告诉我们:书写到四十二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馀了。这与全部百二十回之数是完全相符的。

  马力先生还举出很多抄本中的“形误”字例,我们不妨找来看看。

孙华天

2011-5-23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