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的遗嘱
昨天上午,偶同4家人陪岳母到金砂陵园祭拜岳父,大家带去的东东不少。祭拜完毕,大家决定到大舅子家就中、晚餐。晚上,偶同爱人载岳母来家小住。
今天中午就餐后,岳母郑重其事对偶和爱人说:“你们的老爸去世已10多年了,本来我想过世后同他一起将骨灰处理掉,没想到我活了这么多年。因此,我考虑,还是将你们老爸的骨灰先处理掉。汕头市这几年都有组织骨灰撒海活动,此事由你(指偶)先向有关部门作了解,看需要办什么手续,然后参加,到时候将你们老爸的骨灰先撒海。”岳母还说:“这件事,以前曾单独给大媳妇讲过,她说老妈您不用操心。”
偶被岳母这种无私的精神所感动,偶就先表了个态:“本来,这件事我不应该先说,既然老妈说了,我就说。老妈是为我们几家人着想,不给我们找麻烦,是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我们心领了。关于老爸的骨灰撒海一事,等老爸去世过了20年以后再说。到时候,几家人开个会统一一下。老妈您的身体现在还好,就不要再操这个心了。偶自己也曾经给个别人说过,还没给老婆说呢,就是我自己的事,如果今后条件允许,我就先献角膜,然后火化,骨灰扔掉!”
偶看了老婆一眼,只见她面色凝重,她说:“现在不用急,老爸的事过20年后再说吧。”看来她是同意偶的意见的。
古人说:“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现在,社会进步,社会昌明,放骨灰也好,埋骨灰也罢,都占地方,没意思。人是生无带来,死无带去,偶们没有发过横财,到时也不会给儿子留下什么金银财宝,能留下精神财富就不错了。偶自己的老爸老妈是党员,偶的老妈去世前还嘱咐我们代她交最后一次党费呢,我们在老妈过世后就主动为她代交了最后一次党费(金额是平时交的百倍以上吧)。偶的岳父和岳母也是党员。偶是党员,是党员就应该是唯物主义者,偶战场都上来过,还有什么可怕的!
在以后适当的时候,偶是会将此立嘱咐的,这就是:捐献角膜,骨灰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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