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贫困16:第一章第三节(甲)
第三节(甲)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正文第118-127页,第三节标题价值规律的应用。甲的标题是货币。内容四个要点是金银货币是构成价值的最初应用、金银货币、金银货币产生原因和结论。
马克思首先指出蒲鲁东认为金银是价值已经达到构成的第一种商品。所以金银成了由他构成的价值的最初应用。蒲鲁东用产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比较量确定价值的方法来构成产品的价值,因此他只要证明金银价值的变动总是由于生产金银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变动就可以了。可是他没有这样做,他把金银当做货币而不是商品。蒲鲁东的逻辑就是他以变戏法的手法把金银作为货币的特性运用于由劳动时间衡量价值的一切商品。
关于蒲鲁东的观点,马克思还写道,任何有用产品的价值既然由生产它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来衡量,那末这种产品就永远具有交换性能。蒲鲁东说在交换可能性上已达到我所要求条件的金银就是证据。所以金银就是达到构成状态的价值,即蒲鲁东思想的体现。
在蒲鲁东那里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金银才能成为构成价值的典型?蒲鲁东说,习惯赋予贵金属作为交换手段的特殊职能是纯粹契约的职能。贵金属被公认作为货币使用究竟是什么原因?货币的这种特殊职能又该怎样解释?货币似乎已经从一种系列中脱离出来,要重建这种系列并把货币重新引到它的真正的原理上去,这是否不可能呢?
马克思说,蒲鲁东这样提出问题就已经预先假定了货币的存在。他应当自问为什么在目前已形成的这种交换中必须创造出一种特殊的交换手段来使交换价值个别化呢?马克思接着论述道,货币不(单纯-笔者加)是东西,而是(表明了=同上)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生产关系。如果蒲鲁东对这种关系有明确概念,就不至于把货币当做例外,当做人尚不知或需要确定的系列中分离出来的一个要素。相反他会认为这个关系只是其他经济关系整个锁链中的一个环节,因此两者非常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他会承认这种关系和个人交换一样,是和一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但是蒲鲁东却首先把货币从生产方式总体中分离出来,使它成为想象的系列的第一个要素。
马克思下面指明,蒲鲁东认为金银在一切商品中是价值已经达到构成的第一种商品,从他的话里所得出的结论就是金银最早成为货币。蒲鲁东假定人们对开采金银所必要的时间比生产其他商品所必要的时间知道得更早。马克思说实际上生产日用必需品例如铁所知道的时间是最早的。马克思进一步写道,既然任何一种价值都不是单独构成的,蒲鲁东怎么还能说价值的构成呢?价值不是由单独生产某种产品所必要的时间构成,而是与同一时间内所能生产的一切其他产品的数量成比例。因此金银价值的构成是以其他产品的价值已经构成为前提。不是商品在金银这种形式中达到构成价值状态,而是蒲鲁东的构成价值在金银这种形式中达到货币状态。
马克思继续说明蒲鲁东关于金银经过构成价值,比其他产品更具有成为货币优越性的经济原因的见解。他认为力求占统治地位的明显趋向,已经取得显著优势是其经济原因,还有经过君主的神圣化就产生了货币。君主们占有金银,并在上面打了自己的印章。因此蒲鲁东把君主的专横看作政治经济学的最高原因。
对此马克思批判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他还论述到,事实已经无数次地证明,如果君主要想伪造钱币,那末他就会遭到损失。菲力浦一世并没有像蒲鲁东所说的那样创造了金银,他只是创造了钱币的名称。贸易比君主更有权力。金银在法律上具有交换能力,只是由于它们具有事实上的交换能力。而它们之所以具有事实上的交换能力,那是因为当前的生产组织需要普遍的交换手段。法律只是事实的公认。
最后马克思得出结论。蒲鲁东选择货币作为达到构成状态的价值的实际应用的例子,只是为了偷运他关于交换可能性的理论,即为了证明每个按生产费用来估价的商品都必须成为货币。这里的缺陷是在一切商品中,只有作为货币的金银不是由生产费用来确定的商品,因为金银在流通中可以用纸币来代替。只要流通的需要和发行货币的数量之间保持着一定比例,那就不可能产生保持货币的内在价值(由生产费用所决定)和名义价值之间的比例问题。总而言之,如果货币不是由劳动时间所构成的价值,那末它就不能和蒲鲁东的比例性有什么共同之处。金银之所以永远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具有普遍交换手段的特殊职能,而绝不是由于它们在数量上和财富总额成比例,或者金银之所以经常保持均衡,是由于在一切商品中只有它们作为货币,作为普遍的交换手段,不管它们的数量和财富总额的比例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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