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形形色色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让人耳不遐接。这次利用新农村建设做文章,更非什么新创意,只不过是“政绩工程”的一个新由头罢了。如一些官员就片面地认为建设新农村就是推倒旧村建新村,鼓动农民修新房,否则就体现不出新农村的“新”。
厕所贴瓷砖、门前建喷泉、贷款建洋房、扛着锄头进电梯……这些看似夸张的现象,却成为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追逐的样板。例如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西坑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号召农民建起了40多幢黄白相间的小别墅,成为当地政府大力宣传的明星“小康村”,但西坑村却因此欠下130多万元贷款,成为当地百姓沉重的负担和挥之不去的心病。
为何一些地方官员热衷于“政绩工程”?这体现了他们的思维定式和习惯作风,因为他们凡事眼睛向上看,只对上不对下,“只要你能搞出政绩,让领导看到”,上级对于下级有了好感,最后就会把搞“政绩工程”的干部提拔到更高的职位上去。为此,这些官员一味依靠行政力量指导新农村建设,把有限的财力过分集中在少数试点村上,或脱离实际,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来堆砌出诸多“盆景”式的“政绩工程”。
让农民举债,建不成新农村;让农民过不上安生的日子,更不是新农村。因而新农村建设要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能让农民再付出过多地学费了。农民是最好折腾的,也是最经不起折腾的,更是最不能反复折腾的。如果为了“政绩工程”,也不问农民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就逼着农民建楼房、盖别墅,让农民“旧债没还又添新债,旧愁没消又增新愁”之举,与其说是让农民享受“新农村”的“新生活”,倒不如说是在逼着农民苦着肠胃活遭罪。
要杜绝新农村建设中的“政绩工程”,除了要让基层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抛弃急功近利思想之外,要深入到社会的最底层“望、闻、问”,了解到一些原汁原味的真实情况,千万不要被“政绩工程”迷惑了眼睛,麻醉了大脑。同时,杜绝“政绩工程”还必须要通过制定相关具体的制度,赋予农民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事情的发言权。例如在农村要实行一项于农民有直接关系的项目,就明确规定在立项时必须要有2/3的农民同意,否则不予立项或开工。这实际上是赋予农民对政绩工程的“否决权”,只要是农民拥有了这种权力,“政绩工程”就不可能在农村大行其道。
西汉董仲舒有句名言:“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意思是说,贤明之士,应当遵循正道,不应急于取利;应当恪守理性,不应急于求成。建设新农村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好事需要办实,切莫重“唱功”轻“做功”,更不能搞大干快上式的“政绩工程”。这就要求我们的决策者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增产增收,多予少取,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而不是砸一笔钱、速成一批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