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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目前的股市,我向中央提出两点建议

(2008-09-11 23: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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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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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财经证券

 

     关于目前的股市,我向中央提出两点建议

                             韩强
   目前的股市已经引起各方面注意,从2005年5月国家某机构召开征求意见会议时,我就提出"全流通"这个概念是不成立的,应该引入国际上优先的概念解决十多年来的股市问题,力求稳定.读了新华网转载《广东日报》《实践是检验股改效果的唯一标准》一文,很受启发.
   2008年09月05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也被看作是证监会利用可交换债券控制“大小非”减持,缓解市场的抛售压力。
  征求意见稿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债券持有人对交换股票或者不交换股票有选择权。
    我认为,这个方案操作复杂,中间环节多,也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应该根据中国内地股市的历史特点,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为此提出两点建议.
(一)一引入优先股解决历史问题
  世界上有百分之百全流通的股票吗?没有,因为有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2000年8月29日《证券时报》有一篇《第三条道路?——“国有普通股转化为优先股”的退出策略》,对优先股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而在证券知识的书籍中也都有介绍。优先股与同普通股相对应的一种股权形式,持有这种股份的股东在盈余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优先于普通的股东。但是,这种优先是有限度的,即在通常情况下,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要受到限制或者被剥夺。国外股份公司中,这种股权形式早已存在,并且优先股股东权益的具体形式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优先股的特点有:股息率固定;股息分派优先;剩余资产分配优先;一般无表决权。
  优先股主要可以分成几类: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
  优先股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司空见惯,但在我国股份制改革中尚未出现。
  2005年优先股在美国再度受到投资者追捧,投资者希望通过购买优先股在低利率环境中取得更好的收益,并避免受到股市涨跌的冲击。6月大都会保发售了15亿美元的优先股,股息率为6.5%,为有史以来保险公司规模最大的一次优先股发行。
  我建议在《证券法》、《公司法》的修改中,对优先股的细则进行补充,在将来的股票发行中,发行适当的优先股,同时这次解决“股价分置”的改革中,也可以引进“优先股”,对于超级大盘股,可以划出一定比例的优先股,交给社保基金,这样既有利于做实社保基金,也可以避免直接冲击二级市场。也可采取对应比例的方法,根据已经在市场上流通的比例,从非流通股中划出相应的比例参与二级市场,例如某公司原来30%流通,就再划出30%参与流通,其余的转为优先股,享受优先股待遇。因为A股市场的问题是长期积累的,情况特殊,所以应该用特殊的方法解决历史问题。也就是说,把国际上优先股与普通股的概念引入A股市场,解决历史问题。
(二)A+H方式发行,确保所有认购者的公平
    2005年前,在香港市场上市的H股都不是全流通的,真正首先承诺承诺“全流通”的是交通银行,即所谓A+H方式。在2001年发行的中石化,香港发行的H股1.7元港币,在内地发行A股4.22元人民币。但是分红和投票权是相同的,折算人民币和港币都是每股得到相同的红利,再加上香港税低,同样的红利实际上香港投资者要多得一点。如果投票呢,无论是A股还是H股都是一股一票。这实际对内地投资者是不公平的,民都知道1999年,2001年国有股减持引起的股市下跌。原因是A股改发行时,溢价很高。同时H股是稍高于净产值发行。这次股改,虽然基本上是10送3,实际是补偿30%,但是与流通股发行时的高溢价相差很多。例如中石化的对价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8股。如果按照A股发行4.22元人民币,当时香港二级市场上的中石化只有1.7元港币,即使10送10,也仍然是H股的成本低,实际上2001年1.7元港币就是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所以A股的高溢价是内地居民不许买H股造成的人为价格,不是真正的市场价格。换言之,A股流通股高于非流通股几倍的价格本身就是人为的价格。
那么我们再看,股改后中石化的股本结构变化:
总股本(亿股) |867.0244
|实际流通A股(亿股) |35.8400
|流通H股(亿股) |167.8049|
|限售流通A股(亿股) |663.3795
其中的限售流通A股 663.3795亿股在股改前没有明确属于A股还是H股的非流通股,股改后明确了属于A股。按照股改的方案,第一年解禁5%,第二年再解禁5%,第三年全流通。也就是将来逐步解禁的非流通股要上A股市场流通。也就是说已经付出A股高溢价的股东们要承担非流通股的风险直接接上市。付出低价的H股却不承担这个风险。这对A股的股东更不公平.
    A股和H股的市场割裂造成的不公平,也是一个历史问题,只有用A+H方式同时发行才能解决,至于二级市场的价格那是另一回事,也就是我们必须解决起点的公平.
南开大学教授韩强

200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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