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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防遭性侵的常识告诉孩子

(2013-10-25 11:25:42)
标签:

校园

性侵害

案件

预防

分类: 教育叙议

如何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这是一个严肃且严峻的社会话题。近几年,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频繁发生,有许多还进一步发展成命案。作为一名班主任老师,我觉得学校、学生家长以及全社会都有责任把防遭性侵的常识告诉孩子。

2010年某个星期一,我校高一女生H没有来上课。班主任询问女孩的同学知不知道她为什么没来,同学都摇摇头,说已经两天没见到她了。H是外县人,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她只身来我校借读,借宿在干爸家。班主任听同学这么一说,赶紧给女孩的干爸打电话,干爸说女孩不在住处。干爸是生意人,这几天都在外面跑生意,今天才回来,至于女孩这两天在不在住处,他也不知道。老师又给女孩的家长打电话,家长说女孩没有去他们那儿,也没有接到她的电话。这样,连续几天都没有女孩的音讯,学校向派出所报了案。在第七天的时候,派出所在女孩住处的隔壁一家(女孩干爸的弟弟,女孩称之为二伯家)的后院里的地底下找到了女孩的尸体。这起强奸杀人案在我们这小镇还是第一次。当得知这一事实后,大家都非常吃惊,尤其是女孩的同学,更是难以接受,无比惊恐。

但是,这事确实发生了,它给我们做老师的,尤其是做班主任的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课题,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女同学如何防止遭受性侵害?

从那以后,我不再顾忌自己是男教师的身份,每教一届学生,都要多次利用班会课向孩子们介绍防止遭受性侵害的常识。

这个女孩的例子是我课堂案例之一。女孩遭受侵害是周五晚上,学校不上晚自习,女孩在住处洗头洗澡后穿着睡衣,躺在床上看书。十七八岁的女孩,已然亭亭玉立,晚上洗了头,头发披肩,穿着睡衣斜躺在床上看书,姿态优美而有性感。她的“二伯”和她住隔壁,平时也一定注意到她了。那天晚上,她“二伯”在外面喝了一点酒回来,路过她的窗下,看到女孩比平时更加诱人的姿态,加上酒精的作用,遂起歹意。她敲了女孩的门,女孩知道是“二伯”,就没有戒备之心,打开了门。悲剧就在她打开门之后发生了。

我利用这个案例案告学生,下晚自习后,回到住处一定要关好门窗,凡男子喊门都不要开,即使是熟人也不要开门。即使是老师,晚上喊门也不要开,有话可以隔着门窗说。洗头要在白天洗,晚上回到住处不要洗头,要注意衣着,不要穿容易让人产生邪恶联想的衣服。

针对我校实际,我强调晚自习时上厕所,不要在上课的时候去,因为上课的时候,校园里行人稀少,厕所里更是可能没有旁的同学。下课的时候上厕所,因为那时候人多。不要一个人去,一定要结伴而行。说到这,又有两则学生亲历的案例。2008年的一天晚自习,我班女生Y神色慌张、气喘吁吁跑进办公室,老半天说不出话,我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刚才上厕所的时候,有个男子在厕所后面的窗户将头伸进了厕所。我问是不是看错了,她说千真万确,没有看错。我立即赶往厕所后面,那人已经离开了。2009年的一天,我班女生J也是很慌张地跑到办公室,我问发生了什么,她说刚才上厕所的路上,一个喝了酒男子抱住她,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她说那个男子一直追着她到教学楼的二楼。乖乖,这个家伙胆子居然这么大。我立即追了出去,可是没有看到那个人。J所说的比上面Y说的更危险,说明色狼胆子越来越大。所以,女生必须更加注意防范。

不只是在学校,在社会上,也要注意,不要跟不熟悉的人去僻静的地方,比如地下室、偏僻小巷等,即使是因为需要到陌生人家里一定有防范预案。

今年7月24日,家住黑龙江桦南县的17岁女孩胡伊萱在去同学家途中,遇到一假装肚子疼的孕妇,请其帮忙扶自己回家,女孩没意识到,善良却葬送了自己如花的生命。将孕妇送上楼后,在家等候的丈夫欲对女孩性侵,女孩反抗被二人用被子蒙头窒息而死。

女孩的遇难,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这里我要说,女孩如果有防范意识,可以在孕妇家门口止步,进了屋子后,不要轻易喝对方给的饮料等(女孩喝了加了麻药的饮品),也可以适时地打电话告诉同学或父母自己在某某地方某某门牌号,并故意让对方听到,这样犯罪分子作案的可能性就会极大地减小。

此外,外出应结伴而行,不要让自己独自落伍。不要搭乘“黑头车”。一个人打车,最好故意打电话告诉熟人所坐车辆的车牌号等信息。总之,多留心,多防范,就能极大地避免遭受各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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