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学习与探讨:再说比洞赛违反击球顺序
(2012-09-15 13: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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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规则 |
分类: 规则探讨 |
前文就比洞赛违反击球顺序的问题进行了一些讨论,虽然是因为一个实际案例触发的,但考虑到只是就规则论规则进行交流,不宜太对号入座,所以略去了其他与规则问题关系不大的一些细节。
规则10-1c
比洞赛中,如果球员违反了击球顺序,不用受罚,但其对手可以立即要求其取消这次击球,并以正确的顺序在尽量接近上一次击球的地点打下一杆。
从后来关于那个实际案例的处置及各方热心球友多方讨论的情况来看,对于对手究竟应在什么时候提出要求才有效、也就是怎样才叫做“立即要求”,还是很有值得进一步讨论的余地。
规则的原文是“immediately
require”,immediately翻译成中文的语义是“立即、立刻”、“一......就”,俺个人理解,应是“一发现对手违反击球顺序就要求其取消这次击球”,或者说,应是在发现对手违反击球顺序后的第一时间便提出取消击球的要求,超出这个时点后提出的要求都视为无效,相当于已经实际认可了对手违反顺序击球的行为。
设A和B是比洞赛的对手,A违反了击球顺序,B随后的表现可能有如下若干种情况:
(1)B发现A违反了击球顺序,但觉得无所谓,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2)B发现A违反了击球顺序,等A击球后,马上提出来要求其重打。
(3)B发现A违反了击球顺序,一开始有点无所谓,觉得反正A的击球效果也不怎么好,便什么也没说,自己也打了一杆,但自己这一杆打坏了,想想又不合算,又指出A前面违反了击球顺序,要求A重打。
(4)B发现A违反了击球顺序,想说但又有点顾忌,怕对方不高兴,就什么也没说;等A又打了一杆后,B觉得还是要说,便指出A在上一杆违反了击球顺序,要求A重打。
(5)B发现A违反了击球顺序,想说但又有点顾忌,怕对方不高兴,先是什么也没说,自己打了一杆;想想觉得还是要说,便在A打下一杆之前指出其违反了击球顺序,要求A重打。
(6)B自己在集中精力准备击球,A抢先击球了,但这时候B并没有注意到A违反击球顺序的行为(因为俩人相隔较远),自己也打了一杆,打完后才发现A早已抢先打了,便指出A违反了击球顺序,要求A重打。
(7)B发现A违反了击球顺序,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比赛完成后,B向裁判申诉A在某洞违反了击球顺序。
俺的观点是,以上各种情形中,只有第(2)、(6)两种情形B提出的要求是有效的,因为符合“一发现对手违反击球顺序就要求其取消这次击球”的条件。
第(1)种情形不需要多讨论,因为B自己放弃权力,没有问题。
第(7)种情形的申诉是无效的,裁判不会受理;包括在下一洞开球后对上一洞的违反击球顺序等提出申诉都无效。
比洞赛是逐洞竞争,在完成一个洞的过程中,对手每一杆的击球情况都有可能会影响到另一方下一杆的击球策略,所以,一般情况下有任何问题都要当场、当洞解决。
概括起来说,对于比洞赛违反击球顺序提出重新击球的有效时间点,俺个人理解的规则原则应该是在“发现对手违反击球顺序后的第一时间”,不能等对方打完下一杆甚至完成一个洞后再说,也不能等自己打了一杆后再说(除非是自己打这一杆时并不知道对手违反击球顺序的事实)。
如果是在比洞赛中接到球员关于违反击球顺序的申诉,有两个环节可能非常关键:
第一,接到申诉时有没有在下一洞开球?如果是,就不接受这一申诉。
第二,当事人是什么时候向对手提出要求其重新击球的?如果不是“立即要求”的,则无需再去判断或调查到底有没有违反击球顺序这一事实,直接告诉当事人就好:他的要求已经无效。
欢迎感兴趣的球友一起继续讨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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