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拿沙坑说事:由孺子牛的忐忑而触发的思考
(2011-03-05 19:57:03)分类: 规则探讨 |
孺子牛童鞋来电说到他遇见的这么个事:他的球和同组的球同时打进了沙坑,其中一个是大荷包蛋;他在沙坑里看到另一个球,刚好也是Nike,以为是自己的球,直接把这个球救出沙坑,同组的则自然而然救了那个荷包蛋;等在果岭上推完才发现,两人实际上在沙坑里互相都打错了球。
孺子牛一开始提出的问题是:这种情况下怎么算杆?因为相互都打错了球,而且各自都用错球打了好几杆。
这个问题倒不难回答。按规则,当球员打错球时,罚2杆,必须用正确的球纠正;对错球进行的所有击球都不计算杆数。
因此,他们应该各罚2杆,都回到沙坑中重新打过。
但接下来孺子牛又提出了另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显然,他自己的球是原来在沙坑中的那个荷包蛋,那他要不要把球再弄成荷包蛋(即恢复原状)去打?
由于俺当时正好紧赶着去球场组织球队的季度例赛,也没太细想,张口便答:不用,在沙坑中抛球就是。
孺子牛显然有些不放心:那我岂不是占便宜啦?大家都是回去重打,而我原来的球本来是荷包蛋的!
俺说:对方不也是要罚2杆么?不能说你占便宜啊!回到上一杆的地方重新打时都是抛球的。
被俺这么一“引导”——后来俺才知道实际上是“误导”,孺子牛也就不再觉得“忐忑”了:对呀,谁叫他也犯错误了呢(打错球)!
事情似乎就这么过去了。
俺们球队今天的例赛是分两大组对抗,采用的规则比较复杂,俺没有直接下场参加战斗,而是专门担任裁判角色;等把各个环节的事都安排妥当,又在各组间巡视了几个来回,弟兄们都开始正常捉对厮杀之后,俺一基本放松下来,无意中又想到了孺子牛说的这个案例,忽然觉得是有些不对头:孺子牛的“忐忑”应该有道理——既然两个人都打错了球,也同时都按规则受到了对应的处罚,那就应该再回到原来各自的起跑线上才对啊!
这么一想,俺立马紧张起来,赶紧跑回车上把规则和判例本本找出来仔细对照查实——果然搞错了!
把本本一翻就明白了。规则15-3b中有一段说的很明白:如果球员打错的球属于另一个比赛者,则该球的所有者必须在第一次被打错的地方“放置球”;孺子牛的球是被同组在沙坑中打错了,所以孺子牛就必须在打错球的位置“放置球”而不是“抛球”——俺的问题就是出在这。
同组在沙坑中打错的是孺子牛的球,按规则15-3b,孺子牛必须在罚2杆后再回到沙坑中去放置球;放置球时初始球位的状态已经改变(沙坑已经被耙平),按规则20-3b(ⅲ)(沙坑中放置球的位置被改变),这时必须“尽量恢复原状(re-created
as nearly as possible)”——也就是说,孺子牛必须尽可能将他的球位恢复到原来荷包蛋的状态。
赶紧给孺子牛打电话纠正原来的错误说法后,在大大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俺也不由得再次感慨:看起来,对规则条文的细致学习和深入理解真是一点都不能马虎,差一点都可能“失之千里”!
还得多谢孺子牛童鞋又给俺提供了这么一次细究规则条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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