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站要坚守自己的新闻理想
一个题为《陈红和滕××同居六年》的帖子出现某网站论坛,帖子中提到陈凯歌和陈红结婚之前,两人的证婚人——滕姓导演拍《香香闹油坊》和《征服者》时,曾与陈红同居了6年……
6月12日,各网争相转载《和陈凯歌结婚前,陈红被“潜规则”六年?(图)》一文。商业网站如此,不奇怪,正如某商业网站高管所说的那样:“商业网络的目的不是实现新闻理想,而是通过信息传播获取商业利益。”这样指导思想下的欲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能走多远,另作评论。
而不少的新闻网站也如获至宝,有的还在新闻首页要闻区推荐,就让人很失望了。由一个很随意的帖文推演而来的一篇八卦文章,堂而皇之成了新闻网站的重头新闻。真不知道,这些新闻网站的编辑们是怎么想的?
这篇八卦文章说:“11日,记者试图与当事人陈红取得联系,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这能接通吗?这个娱记估计原本就没想要接通,写这句话的明显意图莫非是想让自己的文章像篇新闻而已。再者,这篇八卦文章的新闻价值在哪里?难道就是“娱乐圈不好混,总会有前程往事被人提起,虽然这个消息还没被证实,但是陈红的形象已经被破坏?”后面的网友跟帖很多,其中就有一条:“绝对是真的!
看凯歌与陈的长相就可推断出。”是不是新闻网站还应该派几个记者据此搞个深度报道啊!
强势,哪怕是非正常的,非理性的,非进步的,有时候往往容易被人们视为主流。新闻网站的新闻价值观向商业网站靠拢,被商业网站新闻思想(准确地说是信息思想)同化,是个值得关注的动向。先录下此事,再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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