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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座教师

(2007-09-05 09:24:05)
标签:

产经/公司

客座教师

母校

营销系

颠覆管理

    昨天下午开始在我的母校正式为营销班代课了,为三个不同专业的大三或大二班级分别讲授《销售管理》。

    缘起

    两个月前,母校营销系的老师们希望我在这个学期讲授《销售管理》课程,并把教材提前给了我。但是一直没有告诉我课程安排,当时我的要求是最好集中在一天,这样我好排出时间。

    3号下午我们正在开大区经理办公会,为今天的销售公司例会做准备。接到母校老师电话,说当天下午就有我的课,但忘了通知我了。周二还有一个下午,让我准时到。

 

    迟到

    中午又开会到一点半,匆匆出发赶往北大学城的母校。还不知道上课的教室在哪里,我当年的老师、现在的营销系赵主任带着我找到了这个“3+2”营销大专班。已经过了两点,他们正要去找老师呢。

    不过有点遗憾,这个班只有10个人。但又一想,人少了正好,便于和学生们一对一的沟通,传递我的想法。

 

    颠覆管理定义

    由于是第一堂课,我的讲课方式也很宽松,尽量以学生们的要求为主,所以自我感觉课堂气氛很好。

    简单的自我介绍,又应他们要求对自己的经历做了一些回顾。然后开始先就销售管理的基本概念做了讲授。

    但是我打破了传统观念,对这本教材的定义做了批驳。因为管理的对象问题。

    我们的经典管理学犯了一个错误,就是管理的对象究竟是人还是其他?我认为管理的对象是行为,是一个一个的运营过程中具体环节的行为,而不是人。就是说,把行为的游戏规则制定好了,无论是谁出任某一个环节对应的职位,都必须按照这个既定规则执行。区别在于个人的能力与态度,针对管理的结果——销售任务或其他管理目标的达成——做出不同的一线决策。所以管理的对象不是管理学定义中的人、财、物、信息等这些外在的资源表现,只有单一的对流程和行为的控制。

    当时还不知道他们的课程究竟是单周还是双周,所以也无法控制课程进度,在天马行空的对中国式管理和跨国公司的经典管理做了一番对比后,仅仅一个销售计划制定的描述——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的不少业务人员连怎样做一个区域计划都不会——就到了下课时间。

    呵呵,一个好的开端吧,我自认为。

   

    要说起代课,还真不是第一次,97年我刚毕业两年,就为了帮朋友忙而在市电大代课将近一个学期,讲授《商业贸易理论》,想想那时,对照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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