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锡山怎样治理经营山西(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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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锡山所说之教育是广义上的教育,依次分为国民教育、职业教育、人才教育、社会教育。这里所说的“国民教育”,专指普及义务教育,亦即基础教育。
基于上述认识,阎锡山将他所说的国民教育,“视为最重”。他在手订之“人民须知”中告谕:“凡上过学的人,知识就高了,身体也壮了。为父母的,无论如何贫穷,总要使子女上学。是父母对于子女的义务,又名叫义务教育。”“那一国的人不明白,就要受别国的欺侮,也就和乡下那一家的人不明白,就要受别家欺侮是一样的,所以国家法律定的:人民若不上学,就要罚他,罚了还得上学,又名叫强迫教育。”“国民学校的功课,就是修身、国文、算术、体操、图画、手工等事,有四年功夫,就毕业,学下打算盘、写信、记账的本事。稍有钱的,再上高等小学校;实在穷的,也可自谋生活。这就是求知识的第一样要事。”因而“凡是山西百姓,不论贫、富、贵、贱的小孩子,七到十三岁,这七年内,须要有四年上学,这就名叫国民教育。”
阎锡山普及国民教育的措施和步骤是:
一、扩充师范学校,培养师资队伍;
通过以上措施与步骤,山西全省之内普通小学校逐年增加。据统计,到1921年,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小学校近500所,在校学生约近50000人;男女国民学校19463处,学生人数722156。当时山西人口逾千万,在学龄者应不下百万。若按此统计数字,阎锡山的国民教育普及率当在百分之七十以上(不排除统计数字中之水分)。【网络文魁根据网络文章和《阎锡山大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