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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离真实感受的统计数字有意义吗?

(2008-11-18 12:10:12)
标签:

房价

统计局

1-10月房市

万科

救市

房产

有一次在机舱里,听到前面几排有两个乘客在开玩笑。其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你这人怎么虚伪,怎么比统计数字还假!”话音未落,周围顿时爆出会心的笑声。

想起这件事,概是因为近日统计局网站发布的一组房地产数字。一、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1-10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3918亿元,同比增长24.6%,增幅比1-9月回落1.9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17482亿元,同比增长27.4%,比1-9月回落1.3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3.1%。二、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6%

我们没有任何证据怀疑数字的真确性,但这些数字却与我们的真实感受有着很大的落差,又使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些数字的真确性。今年,随着房地产市场销售持续低迷,企业信心指数不断下降,房地产企业明显放缓了投资规模,计划拿的地不拿了,计划开工的不开工了。奥运会后北京就有很多很多该复工却没有复工的项目。就连万科也有很多项目悄悄地停工了,而且在10月份创记录地没有拿地。种种现实状况和见诸媒体的报道,使我们相信今年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将有较大的降幅,而统计局同比增长24.6%的数字简直像是与大众的直觉开了一个大玩笑。更值得怀疑的是房屋销售价格。年初以来,降价风暴已席卷全国,怎么会出现同比上涨1.6%的情况呢?即便是考虑到中西部部分城市有上涨的情况,这个数字也很难令人信服。我们知道,东部省市通常占到投资额和销售额的50%以上,而今年东部诸省市房价少者下降百分之几,多者百分之十几,同比持平的没有几个城市。依次推理,同比上涨1.6%是值得大大地怀疑的。除非有两种可能。一是,公布的数字不必参考,目的只是为了提升企业投资信心;二是至少有1.6%的误差!

我相信就是统计部门的人也不会否认可能会存在1.6%的误差。在绝大多数开发企业,

或者是财务部门负责,或者是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编报统计报表,大家都知道统计数字是怎么报的。然后是依次上报,累计误差越来越大……根据我的了解,房地产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应付的成分很大,唯一可资利用的作用就是通过虚报保住开发资质。如此说来,说统计数字有假,不仅仅是统计部门的责任,我们每个企业都有责任。

但问题是我们的统计数字为什么让人看着就很假,以至于成了丧失公信力的一个只要原因?

今年初,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3月份广州一手房均价每平方米比上月降了700元后不久,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又称广州3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6%。房价到底是涨是跌?最后竟然是政府部门说统计方法不同 两组数据打架原来是统计方法不同!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和发改委采用的是抽样统计的方法,它是将不同类型和地段的商品房价格,依照一定的权重,计算出一个同质可比楼盘的价格。例如分别抽取中心城区和郊区的住宅乘以一定比率,再统计得出广州本月的可比价格。国土房管局的数据属于未经加工的原始数据,该数据是根据登记备案的销售总额和销售面积相除后得出的平均交易价格。这个数据应该比较客观,但受统计方式的局限,容易受具体交易情况影响而出现较大波动。例如统计周期内,市中心区域忽然出现几个项目,销售价格较高,数据就变为大幅上涨。但如果销售的项目集中在郊区,数据则变成急剧回落。

除了统计方法不同,两种统计方法的时间期限也不一样。国土房管局发布的数据是交易双方签约后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数据,即进行了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的数据,统计时可能不时是自然月,例如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而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是从当月1日到月末。

数据打架是房地产领域的顽疾,迄今没有根治。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5年年中,国家发改委公布数据,全国70个城市的房价涨幅开始放缓,20057-8月,这些城市的房屋销售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月上涨6.4%6.3%;而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和地方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则显示,实际交易房价居高不下:1-7月份,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7%,其中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上涨11%.其他还有国土资源部门与央行等部门的统计数据。

究其原因,也是统计口径、统计标准、统计时效不同所致。不仅如此,各部门的内涵定义也各不相同。如国家统计局认为,空置面积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部分,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可供出售和出租而未售出或租出的房屋面积。而建设部则认为,竣工1年以内的作为待销商品房,1年以上3年以内的作为滞销商品房,3年以上才被作为空置积压房。定义各别,自然数据百出,无一可为定论。

  除了一些专家解读的数据,人为复杂化的统计方式对经济决策、对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消费者都有害无益。有消费者直言,这不过数字游戏。数字游戏中给某些利益群体浑水摸鱼提供了空间。

其实,统计部门作为发布数据的权威机构,应该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做出一个即时的、准确的统计体系。房地产贷款数据、交易的准确数量、成交金额在银行与房管部门都有准确的数据,也完全可以实行联网,通过权威部门统一发布。而权威部门对房地产数据的内涵,也该对公众准确解释,如此,方能解决数出多门、各自解读的弊病。特别是房屋均价,难道不能改一改吗?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举过这样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关于房价的。一个项目的均价是20000万,一个项目的均价是5000元,你能说楼市均价是12500元吗?没有任何代表意义。第二个例子是关于薪酬的。一个人月收入20000万,一个人月收入是2000元,你能说平均收入是11000元吗?

既然统计数字一直背离人们的真实感受,统计部门难道不能反思一下吗?或者是改进统计方法,或者是做出必要的解释,总之不能成为大家眼里的鸡肋。

据统计部门的人说,有些上报的统计数字是真实的,以便领导们决策,而对外发布的数字是有目的导向的,是不一定真实的。既然如此,又何必发布呢?干嘛要愚弄我们?真的认为我们的智商很低吗?

背离真实感受的统计数字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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