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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英文阅读,转了一大圈,还是回到英国文学本行。
读《吴宓书信集》时,读到吴宓曾专门给学生讲《约翰逊传》,布置阅读,心想,1940年代的英文系课程真精致,学生水平实在高超。遂萌发此念,啃这本硬骨头。
The life of Samuel Johson 一千页的大部头,细字密行,看看能否分期读完。约翰逊是英国18世纪文坛老大,编纂了世界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英文字典。传记作者Boswell,因此书被奉为传记作家鼻祖。此书生动详实,相当于一本约翰逊的言行录。
我以前不读19世纪,或者18世纪以前的英国文学,担心英语过于古奥,诘屈聱牙。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居然很喜欢那种英国老夫子气。也许,是有了读古典作品的心境。
现在意识到,我前半辈子的英国文学阅读,犯了路线错误。英国文学,并不以小说见长,我读那些英国现代主义小说,劳伦斯、乔伊斯、伍尔芙之类的,只因题材时髦,当时学界趋之若鹜,好写论文、容易发表而已。此乃学院一弊也。
英国文学的精华,还是在莎士比亚,浪漫派诗歌和英式小品文。古典的,才是永恒的。我南辕北辙,现在才找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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