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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码字?为钱?我挣来的稿费恐怕还没有我寄稿子买邮票花的钱多。为名?除了单位一些同事和几个朋友知道我在报刊发表过一些豆腐块外,恐怕知道的人就更少了。
那么,我为何还要热衷于码字 ?甚至要死心塌地写下去?当然,我完全可以找N个理由来回答这个问题,一天,读到作家方英文的一句话,他说:水喝多了,想上茅房;感受深了,想写文章。我才惊叹答案原来如此简单和深刻!
感受深了,想写文章被作家看作和水喝多了,想上茅房一样的自然,说得雅一点,是情发于怀而不吐不快。
生活中常有人憋不住事,遇到高兴的烦心的事情总要唠叨,而求得心理的坦然和平静。其实,喜欢码字的人也一样,他们是在用文字进行唠叨,是用笔在唠叨。唠叨的结果,心理得到平静和释然。有人生气了会去拿沙袋解气,有人会摔碟子砸碗。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可是目的却出奇的一致。
人文大抵都是易喜易怒的,他们对美和悲都有着超常地敏感,他们往往会为一片花瓣的凋零而落泪,为一轮红日的腾空喷薄而惊喜。自古文人多情种。那个吟诵“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柳三变是,那个“凄凄惨惨戚戚”的李清照同样是。
文字的排遣是心灵的需要,是绿化精神原野的需要,是装饰心情的需要。
巴金写《家》是因为心口上压了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家》的完成使他搬掉心口的石头,从而获得心灵的轻松。
古之文人往往是重精神而轻物质的,古人曰:“不读书形体陋”,苏东坡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而文字就是他们寻找精神世界的拐杖。
码字是一种爱好。人不可能没有爱好,林语堂先生说:“人生必有痴,而后有成,痴各不同,或痴于财,或痴于情,或痴于禄,或痴于渔。”生活中,有人嚼赌,有人喜画,有人好文,有人贪棋,有人醉酒,有人擅舞,有人迷歌。生活是万花筒,人的爱好也是千奇百怪的。有人对文作家陈忠实说:“陈老师怎么爱吼秦腔?我最讨厌秦腔。”陈忠实说:“那你爱好唱什么?”那人说;“豫剧。豫剧多好听呀”陈忠实说:“我告诉你,你对秦腔有多讨厌,我对豫剧就有多讨厌。”其实,只要不是坏的爱好,爱什么都行。
对于爱好读书写字者而言,“书味在书中,甘于饮陈酒”“惟有吟哦不倦,始知文字乐无穷”。写着,是一种快乐,是一种满足,是一种孤芳自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是惊喜,文人写出满意的作品同样是一种幸福的满足。
兴趣是人的第二天性。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因为热爱,许多文人写出了名,写出了利。但是,在开始,他们肯定不是奔着名利而来的,虽然他们最终获得了名利。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恐怕还没有什么稿费,版权的,当然也不会有盗版。西方许多作家的作品都是在作家去世后才走红畅销的。
当然爱一件事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做出成就的。球迷爱球如命,可是也不排除他压根就不会踢球的可能。但是,他却爱得死去活来。码字当然也一样,有人一直爱写,可是也许他并不会写出名堂,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发表,可是那追求的轨迹不也是一缕不朽的光芒吗?追求的过程才是真正的生命价值和全部的意义。鲁迅说,那个跑在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民族的脊梁,它更值得我们尊重和敬佩。
一个朋友曾问我:“你能写成贾平凹吗?”我说:“不能”。他又说:“那还写什么?”呜呼!难道生下来的不是美女就不要生下来吗?难道拿不到冠军就不要参加比赛吗?
也许我们写出的文字还很稚嫩,也许我们一个字都没有发表,只要我们做到了,那么一切都是无悔而美丽的。
码字是精神的放牧,码字是灵魂的吸氧,码字更是心的独舞。
高涛07、4、22于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