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痞子
(2010-08-13 15:41:37)
标签:
杂谈 |
问其原因。
她答:你笔下的刘、项、胡都成了痞子,和你一样。
我是痞子?
领教。
痞子有两个意思,一是流氓恶棍。一是流里流气、不正经。我想,我虽然谈不上正人君子,但和踹寡妇门、扒绝户坟的恶棍相比,多少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起码,我算良民。
她说我的痞,估计还是指我的老不正经和游戏人生。
这点,我承认。我是有点不正经,对所有的人和物,我都保持一种嘻嘻哈哈的态度。我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冒犯地权威,更没有什么不可调戏的圣人和圣物。想让我肃然起敬只有一种人:死者。
我佩服的人很少,鲁迅,弘一,还有个种田的袁隆平。
佩服鲁迅是因为他脑子好使,说的话很到位,而且胆子大。有时,感觉他简直象一个幼稚园阿姨,为我们楷过屁股后,还把卫生纸放到我们鼻子下教育我们:闻闻,臭不臭?脏不脏?
佩服弘一,是觉得这个男人好牛逼,什么玩意都会,还会到了极至,最后,人家连当和尚都当的有板有眼。我临摹过弘一早期的书法,临摹半年后,我放弃了。我觉得,这家伙不是人,是神。估计老天把他降到人间,就是来羞愧我们这些男人的。
佩服袁隆平,是从内心深处感谢他。小时候家穷,吃饱肚子是人生最大目标,听说老袁的发明,让好多小百姓的肚子圆起来,这才叫了不起。
三千年来,中国吹牛说大话的伟人太多了,刘邦、李自成、洪秀全都说自己是人民的救星,其实,最大救星是谁?能让咱们吃饱肚子那位。
各位可能不理解我的话,那是因为你没有饿过。饿你三天,你会发觉,谁最亲?是哪个给你大饼的人。
在这样世界观的左右下,我失去了偶像,自然有点痞气。心中没有神了,自己就成了神,而神都和吕洞宾一样,是可以在圣人和流氓之间来回徘徊的。
中午和老兄王冰吃饭,他又告诉我一个观点,很有道理。
他说,“痞”并非是一件坏事,特别在一个被传统思想束缚几千年的国度,想彻底解放我们禁锢的灵魂,是需要一个耍王八蛋的过程的。
中国人活的太累,到处被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们管着,到处被条条框框束缚着,于是,偶然痞子一下,也是个自我解压的办法,
中国人为什么寿命比较长?多少也得益于这个“痞”字。
王冰还说,人类分四种社会:一是绅士社会,象英国,强盗抢个银行都知道排队。二是公民社会,比如美国,每个人都是老大,拿着本宪法,人家敢和总统对骂。三是小市民社会,人人活的都象泥鳅那样滋润,你不为我,我也不为你,但咱们谁也别欺负谁。这个小市民社会的典范是韩国。你不能指望他们对人类能做出什么伟大的功德,但也别惧怕他们会坏到那里去。我刚才就说过,他们都是泥鳅,成不了龙。
最后一种,就是痞子社会。这种社会的特点是:每个人都惦记着不择手段沾点别人点便宜。而结果,一小部分的真沾到了,大部分被人家沾了。沾到便宜的还对被沾者说:社会是公平的,只要勤奋,你一定会成功。
痞子社会是目前世界的主流。这不要紧,人类是会进化的,迟早有一天,五十亿人口都会生活在公民社会。
而那个时候,杨老师的“痞"气将荡然无存,因为,我即使再痞,估计那时候也没有了市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