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公正到司法公正
(2008-09-05 15: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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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司法执法人员80后杨佳北京 |
从社会公正到司法公正——关于杨佳
虽然是律师,但我从来不主张当事人打官司;人生在世,就会有无数的矛盾,如何解决?诉之法律?我的答案是否定!
想挣钱的律师,会告诉你去打官司。而有点良心的律师,会全面替你分析利弊、得失、投入与产出,正义的主张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不是随便得来的。
我们的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虽然法律规定人人平等,但那是条文中的表述,而不是现实社会。在家庭中,即使是亲情还会有男女不平等。在一个单位,有上下级之分;城乡有城市与农村的区别,有户籍的限制;企业有国企、集体企业、私人企业的区别;所有这些区别,关键在于享受的待遇不一样,我们的文化中就是要体现出区别,把人分成三、六、九等。
我们很多事情的处理没有标准,即使有标准也是因人的而异的。
人们在解决不了矛盾时寻求法律的公正,在西方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是形同虚设。在中国,法律是移植来的,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没有法律的观念、思维的。司法是由人来执行的,而有着两千年文化传统的执法人员的思维方式并不是按照法律来考虑问题的,先入为主,有罪推定,根深地固。
人们寻求法律帮助时,认为法律是神圣的,执法人员是公正无私的,而忘了他们也是俗人,甚至有些人的境界还不如我们老百姓。被欺骗、愚弄后的失望让他们丧失了理智。
杨佳处于社会的底层,属于弱势群体,在家庭、社会中本身很难感觉、体会到公正。父亲的离去,使他没有享受到其他孩子应该得到的关爱,虽然他也是80后,但他没有80后的自豪感。单亲家庭、收入有限,受到的朋友、邻居、他人等的歧视很正常。虽然他在北京,但他的生活属于北京的底层生活。到上海旅游,住租借自行车,看像无业游民,当然是监控对象。
不要期望执法人员的态度有多好,等级社会当然要有区别,当然不会像对待上级、领导一样的态度;我们遇到的公安、检察员、法官对律师都不客气,难道会对一个他们认为是“罪犯”的人和蔼、可亲、恭谨吗?
社会矛盾,其中尤以司法不公最不为社会所接受。因为司法公正是最后一道底线,这条底线守不住,就断了老百姓走“正道”自力救济的渠道,很容易将他们推上铤而走险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