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思维方式
律师的思维方式是不同于常人的,一般人思考问题时,用的是逻辑推理的思维方式,而律师思考问题时,用的是逆向逻辑思维方式。
什么是“逆向逻辑思维方式”呢?这种思维方式是以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依托,判断法官、仲裁员或行政官员如何看律师遇到的具体案件,然后根据这一判断策划你的诉讼、仲裁的策略或者起草你的法律文书。
江平教授的《律师的思维》提出了三个观点:第一、律师应该有多元的思维,包括逆向思维或者是其它各方向的思维;第二、律师应该有敏锐的思维;第三、律师应该有一个创造性的思维。
曾有一篇文章说到:一位中国人移民到了美国,因要打官司就对其律师说:我们是不是找个时间约法官出来坐一坐或者给他送点礼。律师一听,大骇,说千万不可,如果你向法官送礼,你的官司必败无疑。那人说怎么可能。律师说:你给法官送礼不正说明你理亏吗?
几天后,律师打电话给他的当事人,说:我们的官司打赢了。那人淡淡地说,我早就知道了。律师奇怪地问,怎么可能呢?我刚从法庭里出来。中国人说,我给法官送了礼。那位律师差点跳了起来,不可能吧!中国人说:的确送了礼,不过我在邮寄单上写的是对方的名字。
这位中国人的做法是否道德我们暂且不论,但却是很典型的逆向思维,既然你们美国人认为给法官送礼是理亏,那我就以对方的名义送礼,轻而易举地赢得了官司。
由上推出逆向思维优势:逆向思维会使你独辟蹊径,在别人没有注意到的地方有所发现,有所建树,从而制胜于出人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