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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隔离”治司法腐败是头疼医脚

(2010-01-14 14:36:07)
标签:

杂谈

“物理隔离”难治司法腐败(见报标题,下稿为原稿,非见报稿) 

 

重庆想出一个预防司法腐败的物理疗法,意思是以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不再作为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的提名人选。而已经担任领导职务的,要逐步清理,要么配偶、子女不再从事律师工作,要么本人辞去领导职务。(《重庆晚报》)

 

重庆高院院长钱锋表示,确保司法公正,最好也是最笨的办法就是物理隔离,关键在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即只能实行单方退出,否则腰板永远硬不了。

 

这么好的办法,为什么到现在只有重庆想出来,是这个办法真的太好以至于很难想到,还是确实最笨却未必最好呢?

老子当院长,不能让儿子当律师,这看起来是非常直接有效的,隔绝了法院权力与律师因直接的亲缘关系而出现苟且行为。但纵观中国司法之腐败,从来不是只有亲缘关系才滋生腐败的,腐败严重的领域、地区、时代,影响最大的腐败案,没有几个是直系亲属引发的。

 

正因为如此,世人对于腐败案的动机指向,说得最多的也是“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而不是“权情交易”。

 

照我看,老子当院长,儿子不当律师,司法腐败不会有丝毫的减少,倒是让司法腐败可能更加隐秘。儿子不当律师,照样可以成为掮客,在当法官的老子和有钱的事主之间牵线搭桥。这样的腐败,三方风险都小,远比直接让当律师的儿子去找当法官的老子办事安全多了。

 

事实上,以时下网络之昌盛、网络公民之强大,如果哪个案子里出现了老子儿子出现在同一法院的同一法庭上,早就被曝光于天下了。而且,直系亲属出现在同一案件的相关司法程序中,本身就是违反现有相关法律条文中关于回避之规定的,无需另外再出台一个条文来禁止。当然,如果父子都是被告人,自然例外。

 

重庆此时出台这个规定,恐怕应该是针对打黑中大量当地律师涉案这样一个事实的。根据相关报道,重庆打黑中有十多个律师落马,其中至少有2个名律师出身重庆检察院和法院,且担任过一定职务,而另一个知名的女律师,则是该院执行局局长的情人,前不久,这位罪不至死的老兄莫名自杀了。

 

看看,这三个落马的知名律师,均不是有直系亲属在法院当官,但毫不妨碍他们行贿司法官员捞人赚钱。至少,目前还没有听说,重庆落马的律师中有直系亲属是法院官员的。如果有,他真的该接受调查,重庆方面也该公布一下真相。

 

显然,重庆的这些司法腐败问题,症结不在律师家里有没有亲属在法院当官,而在于司法权利失去了有效监督和控制。所以,物理疗法显然是头疼医脚的做法。

 

最近的媒体报道中,倒是说有些律师家里是有背景的。比如最近重庆抓捕了北京律师李庄后,媒体曝出李庄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中,该所副主任郑小虎是最高法第六任院长郑天翔之子,还有北京律协副会长张小炜的父亲,是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可是,目前还没有谁曝出人家两位依靠亲属关系搞司法腐败。如果是针对他们,显然文不对题。

 

重庆出了严重的司法腐败,出台的应对措施不是针对自身问题的,而是针对外地的,看来重庆还真是胸怀天下。不过这头疼医脚的治疗方案,真的不能算最好的,最笨的倒是勉强算一个。

 

这个规定,还直接影响以后重庆法官的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可能,这就有点违背人情世故了。如果哪个法院领导的儿子天生就爱学法律且爱给被告人辩护,那不是儿子跟老子必须要PK了?天赋人权,谁能剥夺下一代就业自由的权利呢?

 

在腐败方式更隐秘更复杂的时代,重庆这个物理隔离,对预防司法腐败显然不是最好的疗法。只有想出了真正能监督司法权力的办法,不管法官的儿子们是不是律师,司法都很难腐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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