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阿贵的这辈子
(2009-04-13 2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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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纪实 |
注:这是什邡市皂角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叶代泉讲的一个故事,十分“小说”,甚为喜欢,录在博上共享。人物姓名、籍贯等,我做了杜撰式修改。有转载者,务必注明作者为叶代泉。
“强奸犯”阿贵的这辈子
作者/叶代泉
那天是星期五,早上八点二十分。
刚打开办公室的门,门口蹲着的那个老人就跟了进来。他怯怯地小声问我:“你是书记吗?”我说是,他就说要我帮他解决一件事情。
我给他倒了一杯水,让他坐下慢慢讲。这平常的举动,却让他受宠若惊,双手抱在一起垂放着,背微驼,恭敬地站着不肯坐下。我很诧异,拉着他坐到我对面。
他叫阿贵,是我们镇桃花村的村民。上个月刚从新疆监狱刑满释放,今年五十五岁。因为掉了几颗牙齿,看上去至少比实际年龄大十岁。
他开门见山说,他知道要满六十岁才能进敬老院,但他无儿无女,无房无地,身体不好没有劳动能力,他要活命,让我现在就要把他送进敬老院,否则就把他送到监狱里去,监狱里要管吃管住。
我说无缘无故咋会把你送到监狱里去呢?他说:“那我下午就提把菜刀去抢钱,我这么大年纪肯定也抢不动了,坐了二十多年监狱,晓得只要提刀抢劫,抢得到抢不到都要进去的……”
听了他这席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阿贵看我很认真听他讲话,于是开始详细给讲那过去的事情……
阿贵的父母共有八个子女,他是老八。阿贵的父亲由于积劳成疾,在阿贵十多岁的时候离开了人世。阿贵和年迈的母亲共同生活。由于家庭贫困,再加之他好吃懒做的习性,成年后的他一直找不到对象。1982年,母亲离开人世,从此,阿贵再无任何约束,四处流窜。自行车、钢筋、木料、垃圾桶,见啥偷啥。
1983年,阿贵30岁。那一年的4月15日,对阿贵来说,注定是他今生刻骨铭心的日子。
当天晚上,他和平时结伙偷东西的小三、小四一起商量,到城里去偷公共厕所的粪水卖。当时化肥很紧缺,粪水偷到乡下去,可以卖一元钱一挑。三人在城里游荡一直到深夜十二点过,认为深夜两三点是偷东西的最佳时间。于是三人来到留春苑公园继续熬时间。
在公园的树林丛中,三人发现了一对青年男女,阿贵说可能在干卖淫嫖娼的勾当。阿贵灵机一动冒充联防队员,将那男青年吓跑。面对躺在地上衣衫不整的女青年,30年从来没有碰过女人,荷尔蒙分泌极其旺盛的阿贵首先扑了上去,由于极度兴奋,阿贵说他不到30秒钟就结束了。
其他两个同伙也先后对女青年进行了奸淫。
整个事件不到五分钟,女青年没做任何反抗。事后,女青年说她是临近县川剧团的演员,出来找钱,希望三人给她点钱。三人确实没有零距离接触过如此漂亮的女人,经过商量后,三人将身上的绝大部分钱拿出来,凑够了40元,给了女青年。(我心里默算了一下,至少相当于现在的500元)。老
蒲说到给这40元钱时,感觉他做对了今生最正确的一件事情,他感慨说,要是没有给这四十元,他们肯定就遭枪毙了。
放走女青年后,已是当天晚上两点过。三人趁着还没有完全退去的亢奋,奋勇争先,各偷了公共厕所三挑粪水。第二天销赃后得赃款9元。
女青年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祸从口出,这话真的不假。三人掩饰不住对那夜留春苑公园美遇的喜悦和憧憬,在茶馆里向其他平时一起偷鸡摸狗的狐朋狗友津津有味地炫耀,引得同伙们口水直流。
1983年8月,一场席卷全国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运动拉开了序幕。平时偷鸡摸狗的违法犯罪人员纷纷落入法网。在强大的专政机关面前,这些人都争先恐后着检举揭发,以求戴罪立功。
于是,阿贵等三人的美事被“朋友”供了出来,公安机关以强奸罪将阿贵三人收进了法网。在审判中,因为找不到那女青年,因为给了40元钱的因素,三人的命都保住了,被从轻处罚——无期徒刑。
以现在的证据规则来看,强奸案件在找不到受害人的情况下,罪名是很难成立的。但社会在发展,我们是不能用现在的观点去评判二十五年前特定历史背景下发生的案件。
阿贵给我叙述这起强奸案件时,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彩。他说,“书记,那个女娃之漂亮啊!身高一米六几,眼睛又大又亮,大腿雪白,皮肤比香皂还滑,简直……”
听他说这些,我苦笑着。也理解他,一个55岁的老男人,对今生惟一的一次性行为,记忆不深刻才怪,尽管可能只有几十秒钟!
阿贵被判无期以后,在南充第一监狱服刑七年。对他来说,那是幸福的几年。他说,在那里可以吃饱饭,经常可以吃肉。后来被转到新疆巴楚县去服刑了,一直到2007年9月刑满,那里的条件就比四川差太多了。
刑满后,他不想回来。在监狱里二十多年,没有任何亲人去看过他。家乡对他来说已是模糊的概念,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但对年老体弱的他,监狱坚决不留,给了500元钱,让他离开。
因为路费不够,他又在新疆摘了三个月棉花,挣了一千多元。因为刑满释放,农场主还克扣了几百元工资,才回到了四川。
回到家乡以后,几个哥哥对二十多年没有见过面的他还是很热情。这段时间轮流在哥哥家吃饭。侄儿侄女还给他买了些衣服。远嫁外省的三个姐姐已经音信全无,几十年甚至连家乡都没有回来过,现在见面,可能都认不出了。
阿贵说,二十多年家乡社会变化太大了。到派出所办户口,警察还给他倒水,给他让座。村里、镇里的干部都很和善,还给他几百元救济。这世道咋变这么好了呢?镇里的敬老院修得象宾馆似的,竟然还配备有医生,比哥哥家的吃住条件好得多。
他觉得长期在哥哥们家吃住不是长久之计,迟早会讨人嫌的,还是政府要靠得住些,于是鼓足勇气来镇上,要求领导安排他进敬老院生活。
我让他先回去,我们研究后答复他。
阿贵走后,镇里的领导和分管民政的同志立即研究这件事情。
大家认为,按规定阿贵必须要到六十岁才能进敬老院由财政供养,现在还差五年。但阿贵的哥哥们对他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现在这样对他已经仁至义尽。他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住房、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什么也没有,长期下去,并不富裕的几个哥哥也承担不起。
让他提前进敬老院,五年大概我们就要花一万多元,因为他年龄不够,这笔钱就只能由我们镇本级财政解决。如果严格按规定办,为了节约本级财政的这笔开支而不去管他,他很可能会重新犯罪被判刑,那时,国家为此花费的司法成本就远远不止是一万元了,虽然那些司法成本不用我们镇财政掏钱,但那毕竟是国家的钱啊。
最后,大家一致同意,将阿贵提前送进敬老院。
下午,阿贵接到我们的通知,可以提前去敬老院了。他脸上的表情,就像他向我描述那漂亮的女青年时一样,充满了兴奋。一再向我们表示,进了敬老院,一定好好改造(他说惯了改造,应该是表现),遵纪守法。
2008年5月12日,发生“5.12汶川特大地震”,什邡成为极重灾区。震后我去敬老院看望“五保”老人,但没有看到阿贵。院长将我拉到一边,小声说,在上个月底,阿贵在县城恶习难改,偷了一辆自行车,价值60元。鉴于他的历史,被处劳教一年,已经送到劳教所去了。
地震后,党和政府的政策多好——对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前3个月每月补助600元合计1800元,后三个月每月补助400元合计1200元。另外,地震后,好多的部门和爱心人士带着各种各样的物资前来敬老院献爱心。所有这些,摊到每个老人身上,不会低于6000元,而这些——劳教所的阿贵都没有份了。原因是,出狱不久又偷了价值60元的自行车。
当年,阿贵为了30秒的快感,付出了25年的自由。如今,为了60元的财产,付出了6000元的代价外加一年的自由。
我再次为阿贵感叹,他这辈子命运真背!但这一切,又能怨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