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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发生后,绵竹市拱星镇村民毛方林趁机盗窃灾民财物近两万元,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6月3日,什邡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毛方林盗窃灾民财物案,该案成为四川灾区首例从重判决的涉灾盗窃案。(新京报6月5日报道)
判决此案的主审法官说,盗窃金额2万左右,一般情况只会判三四年,但此案属于法官发挥自由裁决权酌情重判。原因是,在发生地质灾害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害,此时盗窃灾民财物,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当重判。
这个重判,不少人叫好。大有平了民愤的意思,让人解恨。
在灾区灾民和同情灾区者中,普遍有一种情绪,那就是对于地震中趁火打劫者,几乎是恨之入骨,不少人说起这种盗贼,较之寻常的盗贼,往往更加咬牙切齿。情绪激动者,甚至有这样的态度:“这种人,应该交给灾民处置。”
还有激动的灾民,甚至吼出“打死他”的不良情绪。其实,大灾之后,不少家庭破碎,数以万计的父母成为孤老、儿童成为孤儿。更为惨烈的是,不少人亲眼目睹亲人死在眼前甚至怀抱中,内心所受创伤深至肺腑。这种伤痛,让人掬泪哀伤。
在别人家破人亡之际,去偷人家的钱财物品,确实较之寻常的盗窃更加遭人痛恨,灾民和都在踊跃表达同情和帮助的正常人,生出激动的情绪,在所难免。
需要注意的,司法机关绝不能也在悲痛和愤恨中情绪激动,毕竟司法是更理智的规则,一旦理智化为情绪,甚至是激动地情绪,司法机关就会面临失去规范的危险。
比如此时对盗窃灾民物资者,公检法都不能失去理智,法律程序可以简化,但却不能漏掉任何应有的法定程序,更不能侵犯和擅自剥夺趁灾盗窃者应有的合法权利。
比如,证据链的完整清晰有力,比如被告应有的辩护权利,任何一点都不能随意让情绪左右而忽略。司法更不能忽略的是,无论要平息的民愤多么高涨,重判必须在刑法允许范围之内。如果情绪超越了法律,这样让人叫好的判决就是违法的判决、野蛮的判决。
让人欣慰的是,根据刑法,盗窃7000元—50000元者,可以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毛方林盗窃近2万元被判7年半,即非下限也非上限,体现出诸多耐人寻味的司法文明。
其实,判毛方林10年,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是值得注意的是毛本人也是灾民,而且其盗窃行为被当场抓获,并未给灾民造成实际的损失,而且认罪态度良好,这个时候在重判之下应该轻判。取3—10年的中间值,恰恰体现了大灾之后,司法工作者应有的理智和人性关怀。
但愿更多的司法人员能有这样双重的情怀,拿捏好平息民愤时行使司法权力的尺度,莫完全不讲人情,更莫超越法律许可范围。
四川趁灾盗窃第一案宣判 盗灾民财物重判七年半
5月16日上午7时许,毛方林骑摩托车从红白镇方向驶向山外,车上驮着三个尼龙袋子。他神色慌张,引起警察注意。警察随后在尼龙袋里发现金银首饰、香烟等大量财物,加上现金共19388元。毛方林承认均是盗窃所得。
6月3日上午,在什邡市法院搭建的临时帐篷里,法院审理认定,毛方林在什邡市红白镇趁灾盗窃倒塌房屋内财物共计19388元,当庭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毛方林表示对判决无异议,不上诉。
“盗窃不到2万元金额,一般情况下判三四年。这次是从重判的。”什邡市法院刑庭庭长毛仕荣说,一个刑事案件程序走完需要三个月左右。因为毛方林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用18天侦审完结。“这是我十多年法官生涯中办得最快的一个案子。”
据了解,四川重灾区都有此类趁火打劫的盗窃案发生。但警方表示,地震后,什邡市刑事发案率较地震前下降了60%-70%。而德阳市刑侦支队表示,整个德阳灾区刑事发案率较平时下降68%,灾区整体社会治安良好。
毛方林:对不起什邡乡亲
6月4日下午,在法警的陪同下,记者进入什邡市看守所与毛方林对话。
记者:发生地震了,怎么会有去偷灾民的念头?
毛:家里很穷,我今年29岁了,元月份才结婚,欠了1万多的债,在红白镇的一个矿上打工,想赚点钱还债。地震后看到当时那么多房子倒塌了,也没人管,所以动了歪心思。
记者:听说开庭没有亲人到场?
毛:我既希望开庭的时候能见到他们,又害怕在那个场合见到他们。现在非常后悔……对不起我的父母,让他们在老家乡亲们面前抬不起头。老婆也很可能会离开我。
我想向什邡的乡亲们说声对不起。
记者:判了你7年半,你服不服?
毛:服。做了错事,就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