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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一等于鸳鸯吗

(2012-02-09 21:22:18)
标签:

凯撒

丝袜奶茶

鸳鸯奶茶

香港茶餐厅

宋体

美食

分类: 咖啡经

 

 

  酸奶、芝士蛋糕从来只吃原味,草莓蓝莓黄桃椰香味道的都不喜欢,想吃水果就直接吃水果好了,奶香越醇越好,1加1,有时候并不等于2,可能等于3,也可能等于0.3。同理对咖啡的要求也是两个字,浓和纯。所以也不喜欢香港茶餐厅的一款经典饮品,鸳鸯奶茶。

 

  所谓鸳鸯奶茶,就是一半咖啡一半丝袜奶茶一搅和,号称咖啡的香味和奶茶的浓滑交加。鸳鸯起源自香港的大排档,我瞄过香港中环老字号兰芳园的伙计做鸳鸯,用小手锅煮红茶,再煮半杯同样浓度的咖啡,在咖啡中注入茶汤,最后加入全脂淡奶、糖,搅拌递上,超级简单。我认识个香港的小朋友,就喜欢鸳鸯奶茶,说是每次离港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要冲到楼下茶餐厅,来杯鸳鸯,才算熨帖,对成长之地地道饮品的依赖,也是安全感一种吧,喝到嘴里,身心托付,灵魂归位,不再飘零。但是对于爱咖啡的人来说,它的茶香太涩,对于爱奶茶的人来说,它的咖啡香太撞,咖啡控奶茶控都是专一控,你给合二为一了,给到我手上,我就恨不能给剥离开,魔鬼的归魔鬼,凯撒的归凯撒,咖啡的归咖啡,奶茶的归奶茶才好。我猜,好奇心浓重、兼容性强的人,会喜欢和鸡尾酒异曲同工的鸳鸯奶茶,胜在混搭和冲撞。

 

  顺便说下,对于用丝袜冲奶茶的坊间传说,每日卖逾千杯奶茶的“丝袜奶茶之父”林木河说了,老板娘丝袜煮奶茶纯属讹传,丝袜奶茶从来不是用丝袜做的,他说:“兰芳园开张时,香港还没流行丝袜呢。”十多岁到港打工的林木河,与妻子及一名伙计于1952年在中环摆花街开设兰芳园大排档。当年小小的排档,每日下午总吸引附近的码头工人光顾,“工人看见我将茶用个袋冲来冲去,觉得好过瘾。他们见茶袋啡色,以为是丝袜,以后每次就大叫‘一杯丝袜奶茶’。”

 

  既然说到奶茶,干脆就离题远一点,相比改良自英式奶茶的港式丝袜奶茶的烟火气,我还是更喜欢英式奶茶的妙曼身段,洒金茶具,牛油曲奇,包括裙装阳伞,精致妆容,这事我的朋友黑玛雅最擅长,我折腾奶茶,受她影响很大,加上病态爱学习,技艺和姿态都精进很快。现在无私插播一款私家英式奶茶配方:伯爵奶茶。

 

  先要备伯爵茶,TWINING(唐宁)这个牌子的袋茶最方便,这是英国的老牌子,据说有200多个口味。做奶茶,用原味的Earl Grey,我是在香港买的,网上有,深圳的麦德龙和万象和益田广场的OLE超市也能买到,稍稍贵一点。一CUP水,一CUP奶那个比例煮开,三四袋伯爵茶拎着上上下下浸泡。记住,红茶袋不要一直浸泡在水里,容易出涩味,上下拎几次吧袋茶狠狠心扔掉就是了,林木河老先生强调的“用个袋冲来冲去”的煮法也是避免茶涩被带出来意思。茶杯要用滚水过一下,避免冰冷怠慢了滚茶,杯底放点蜂蜜,煮好的茶倒进去,欧了。TWINING这个牌子有种女士茶,叫LADY GREY直接喝也很赞,有佛手柑的清香,不用做成奶茶。

 

  对我来说,咖啡是粮食,奶茶是点心,前者必需,后者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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