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学文的小说《命案高悬》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村妇尹小梅因一件小事被抓到乡政府,竟然莫名其妙地死了;她的家人平静地接受了这一事实和八万块钱的赔款,而村里的“混混”吴响因曾觊觎尹小梅、并对她被抓负有一定责任而感到内疚,反倒一个人去追寻她死亡的真相;小说以吴响追寻真相的过程为线索,呈现出了乡村社会复杂的文化、政治生态。
在这里,首先让我们震惊的是尹小梅的死。她的死如此突然,不仅让小说中的人物一时难以接受,也会让读者感到吃惊。在小说的第一节中,我们看到的是护林员吴响试图利用权势勾引尹小梅的故事,此处的重心在于吴响的欲望与尹小梅的不肯就范之间的“博弈”,当吴响无法让尹小梅屈服而恼羞成怒,将她交给副乡长毛文明时,故事的重心便发生了转移,尹小梅再次在小说中出现时已经死了,这突然的变故,使小说此后的焦点便集中在追寻她死亡的原因上了。
叙述重心的转变,凸现出了乡村传统文明与现实政治权力的迥然不同。吴响在村里虽然欺男霸女,是一个流氓、“混混”,但他的欺压是有一定限度的,他在满足个人欲望的同时,还会顾及传统的禁忌与村民的心理承受能力,而以毛文明为代表的乡政府,则全无禁忌,以一种绝对的权威凌驾于乡村之上,尹小梅的死凸现出了他们暴力、毫不讲理的一面。如果说吴响在村民面前是一种欺压性的力量,那么在面对乡政府时,他则成了对村民的一种“保护性力量”,这双重性使他在乡村与政府之间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既使他的形象更加复杂、丰满,也让他后来的转变顺理成章。
响追寻尹小梅的死因,没有利益上的考虑,他只是“想问个清楚”,他所想得到的也不是法律上的解决,而只是个人良心上的安宁,他只希望了解一个人死亡的真相并能得到合理的解释,这可以说是一种前现代的“自然权利”,但却是对现代政治、法律的一种超越。在“合法”之外,他首先要得是“合情合理”,这里的“情”与“理”便是几千年来相沿成习的传统文化与民间习俗,看起来这只是一个朴素的要求,对乡村中的人来说却更有意义,从这个角度看,吴响就像“要个说法”的秋菊一样,代表着一整套来自民间的逻辑。
但这样的民间文化也处于瓦解的过程之中,小说中吴响追寻真相所遇到的阻力,不仅来自以毛文明为代表的强制性力量,也来自黄老大、黄宝这样的“民间”力量。在前一种力量之中,我们看到是副乡长毛文明、派出所焦所长、卫生院长独眼周等所结成的强大联盟,他们竭力隐瞒尹小梅的死亡真相,并对试图调查真相的吴响软硬兼施、打击报复,因为真相会威胁到他们的地位和个人前途。而在后一种力量之中,首先是尹小梅的公公黄老大、丈夫黄宝,“如果尹小梅不死,那头奶牛不会归黄老大,黄老大也不会得到一台彩电。这笔硬账足以抹掉黄老大那点难过”,而黄宝则拿赔偿款到城里开了个果品店,对于妻子的死,他说“我也犯嘀咕,可不敢问,我害怕问”,在这里,是权力的压制和金钱的诱惑堵住了他们的嘴,让他们对亲人的死不闻不问。让吴响感到难过的,还有三结巴的世态炎凉、王虎女人的前恭后倨,“鸭嘴”的诬陷栽赃,甚至“老相好”徐蛾子的无奈出卖,这些人并非有意要跟吴响过不去,但客观上却成为了他追寻真相的阻力,这在某个侧面也反映出了乡风民俗的堕落。
于是我们看到了更加令人震惊的事情,在一条横死的人命面前,人们表现出了出奇的冷漠,尹小梅莫名其妙的死亡没有引起重视,甚至她的丈夫也说,“我以为处理完了,事儿就过去了”。在这里,人们并没有将尹小梅的遭遇当作自己可能的未来,站起来为她说句话,为她,也为全体村民争取免于被殴打致死的权利,相反他们唯恐避之不及,生怕与自己扯上关系,这些地方,形象地表现出了小生产者的自私、冷漠等劣根性。
为什么不能追寻真相?在这一社会网络中,有权有势者的“潜规则”是将可能有的威胁化到最小,一条人命在他们看来是无关紧要的,只要隐瞒真相对他们有利,他们能运用各种方式来加以掩盖;而对普通村民来说,权力的压制、金钱的诱惑与自私的心理,也使他们对真相漠然处之。正是这二者的“合谋”,使真相虽不难猜测,却永远隐藏在迷雾之后。置身于这样的社会网络之中,吴响追寻真相的努力,仿佛一只飞虫在蛛网中的挣扎,虽然费尽了周折,却终究无法挣脱。
于是我们看到了小说精彩的结尾:“吴响沿着河边疾走,目光是焦急的,而心是忧伤的。他只想问个清楚,没别的意思;难道,他真的错了?”小说以吴响的自我怀疑为结束,具有一种开放性,它让吴响,也让读者认真思考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在此之前,尹小梅丈夫黄宝的“跳河”(不确定是否真是他),也使人们认识到他的内心并不如表现出来的那么冷漠。而这些,让我们看到吴响对死亡真相的追寻并不是没有意义的,这就为打破草菅人命的现实网络,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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