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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毛姆传》:毛姆公开的秘密生活】

(2015-07-16 12: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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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自由书屋

         [转载]【《毛姆传》:毛姆公开的秘密生活】
       印象最深的一次阅读,是大学英语泛读课。同学们都在专心致志、聚精会神地读一篇很难理解的阅读理解题,我却思想开小差,翻到后面的一篇课文,名字叫《The Luncheon(午餐)》。尽管我咬尽牙关拼命忍着,还是忍不住哄“堂”大笑。结果老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从此我就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本文的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名字再长,我都记得全记得住,因为他是“世界上最会讲故事的人”。

       如果你不懂幽默,又觉得人生无趣,那真应该读读毛姆的书——他的幽默,不是说相声似地抖包袱,纯粹是个笑话,而是整个构思与行文的幽默;而他的奇趣,则是因为走遍四方尤其是远东的一种异域风情和见闻,充满着神秘色彩和惊人传奇。正是因为他行得宽走得远,他的人生比别人丰富,只差一个月就91岁的生命也比别人长寿,所以他的传记也比别人厚重。正如《毛姆传》的封面所言:“如果有人能将毛姆的一生写出来,那将比他的小说精彩一百倍。”

       那么,毛姆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传记作家特德·摩根是这样总结的:

       毛姆是下述一切的总和:一个孤僻的孩子,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小说家,一个巴黎的放荡不羁的浪子,一个成功的伦敦西区戏剧家,一个英国社会名流,一个一战时在弗兰德斯前线的救护车驾驶员,一个潜入俄国工作的英国间谍,一个同性恋者,一个跟别人的妻子私通的丈夫,一个当代名人沙龙的殷勤主人,一个二战时的宣传家,一个自狄更斯以来拥有最多读者的小说家,一个靠细胞组织疗法保持活力的传奇人物,和一个企图不让女儿继承财产而收养他的情人秘书的固执老头子。

       一口气就写尽了毛姆的一生,简直让人无话可说。可是,这本《毛姆传——毛姆的秘密生活》还是值得一读,尽管许多秘密已经是公开或半公开,但有些事仍值得说一说。

       毛姆公开的身份是作家,首先是剧作家。他写剧本,当然不是他开玩笑说的“把人们说的话写在纸上似乎没有构建一个故事那么难”,而是因为他对戏剧有兴趣,最主要的是,戏剧比小说的经济回报更高更及时。结果,那部曾被十八个剧院经理拒绝过的《弗雷德里克夫人》让他一夜成名,成为他踏上名利双收之路的第一步。从此,毛姆被媒体冠以“英格兰剧作家”的名号,风头盖过萧伯纳,最多的时候,他有四部戏在伦敦西区同时上演,这个纪录十三年之后才被打破。

       然后他才是小说作家。从第一本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开始,他就是作为一个“讲故事的人”尤其是一个短篇小说家最广为人知并广受赞誉。他的122篇短篇小说让他赢得了“英国莫泊桑”的美名。毛姆一直是个畅销作家,就算30年代西方经济大萧条,出版业不景气,他的财富与声望仍是不断增长,并出版了他一生最好的作品《寻欢作乐》,而他的短篇小说则得到了一字一美元的稿酬,几乎是天文数字。

       那时候如果有福布斯作家财富榜,毛姆必定是首富,今天的韩寒、郭敬明之流,根本就不可能与他同日而语。他买下一幢位于蒙特卡洛半路上的玛莱斯科别墅,占地九公倾,背山面海,被毛姆任性地改造成天堂一般舒适,常年有着美食、美人和有趣的谈话。在后半生的四十年里,这幢别墅和毛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传奇织物中最昂贵、最奢华的那条纱线,被参观、录影、拍照,被无数文章描写过。

       毛姆之所以没有像其他作家一样呕心沥血后穷困潦倒,而是如此优雅富有,是赶上了一个令出版业激动的时代。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了一大批出版公司,并产生了文学纪人,可以帮一个初出道的作家寻找合适的出版商,进行大力的宣传推广,争取到优厚的稿酬和版税,甚至还有预付款,足以保证作家衣食无忧,安心创作。

       尽管毛姆的书卖了将近八千万册,成为海外学校的英语教材,是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但在当时的英国,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1930年三个最有影响力的文学调查几乎完全忽略了他,《牛津引语词典》里竟然没有属于毛姆的词条。后来被具有反叛精神的评论家归类为“最后一个伟大的职业作家”,并在丘吉尔的建议下,毛姆被女王授予荣誉勋爵头衔——不是最高荣誉的功绩勋章,为此他还耿耿于怀。据说,这是因为毛姆的同性恋身份损害了他的声誉。

       同性恋,这就是毛姆的秘密生活。其实,在英国,似乎一直都有着同性恋的传统,尤其在文艺圈。但是,1989年,著名作家王尔德因为同性恋被判强迫劳役两年,让很多男人都颇为震惊,在接下来的70年间,令一代人都生活在真真切切的恐惧之中。王尔德一案,令毛姆坚定了保护隐私的决心,隐瞒自己同性恋的身份。

       谁让毛姆长那么惹眼呢?简直不像作家。深棕色的眼睛和富有光泽的黑发很搭,浓重的色彩与苍白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反差,那张脸看上去是美丽光滑、轮廓鲜明,仿佛是稀有象牙雕成的:那种兼具了西方的古代文明和东方的奢华与智慧。虽然他一直嫌自己的个子不够高,“身高五英尺七英寸(1米7)和身高六英尺二英寸(1米88)的人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呀。”事实证明,长得太漂亮的男人,不是同性恋就是生理有缺陷,毛姆两者兼具——他犯有严重的口吃,或许这是最令他深感羞耻的事,后来在自传体小说《人生的枷锁》中将主人公改成了跛足。

       不管怎么说,毛姆英俊的相貌、日盛的声誉和谦逊谨慎的态度迷倒了很多人,包括男人和女人。其中之二就是杰拉德·哈克斯顿和西里尔,一个是他的情人,一个是他的妻子。

       哈克斯顿是毛姆在在一战工作中认识的。哈克斯顿是天使与魔鬼的化身,不喜欢他的人说他长得贼眉鼠眼,放荡不羁;喜欢他的人,说他充满阳刚之气,性感迷人,“他能用魅力把鸟儿从树上吸引下来。”事实上,他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性格中混杂着善良和精明,他身上有某种令人神魂颠倒的东西,粗鲁背后的温柔,嘲弄背后令人激动的温暖。最主要的,他好脾气,爱交际,又喜欢寻开心,正好抵消了毛姆的易怒和反复出现的抑郁,而且很好地弥补了毛姆口吃的缺陷,顺利进入了毛姆的生活和工作中,扮演他所需的重要角色,成为他的情人兼秘书。

       西里尔是毛姆在纽约宣传戏剧时认识的。这位有夫之妇随即对这位“伦敦最迷人的男人”展开猛烈进攻,并以离婚被告迫使毛姆就犯,接着又让他奉子(女)成婚。可是这对夫妻根本就没有共同点,一个害羞,一个开放;一个自律,一个情绪化;一个渴望独处,一个喜欢派对,家里每天闹哄哄一大群人,搞得毛姆都无法写作,只能搬到酒店去住,有家不能回。西里尔最喜欢聊的话题就是裙子和家具,而这偏偏是毛姆最讨厌的。

       最要命的是,西里尔贪得无厌的性要求,令毛姆忍无可忍,并充满沮丧感,不得不提醒她:“你不可能忘了我们是在怎样的情形下结的婚,在那种情形下,你得到丈夫的恭敬、关心、仁慈和感情,你应该知足了,但你真的别奢望激情的爱。”

       西里尔爱上毛姆本身就是一个错,而他的同性恋倾向又让她被嫉妒折磨得痛苦万分。如果她丈夫喜欢的是女人,她可以想办法对付;如果是个娘娘腔的温柔男人,她可以跟他交朋友。然而她丈夫痴迷的人,是拥有超凡魅力的小伙子,她打败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果真,毛姆爱哈克斯顿直到他去世,西里尔也不得不离婚,因为哈克斯顿之后,毛姆又把第二任同性情人兼秘书艾伦带在身边,生活在玛莱斯科别墅直到毛姆去世。但是,这位更像毛姆仆人的艾伦,最后几乎毁掉了毛姆的父女感情以及他一生的声誉。不过,这是毛姆晚年的故事了,已经有点糊涂,说不清楚,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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