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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行政处罚能否减掉并罚之罚种

(2008-12-05 17:17:47)
标签:

杂谈

分类: 话题讨论

欲在近期刊出,欢迎大家发表看法:

     在行政执法办案中,药品监管部门经常会遇到应依法对行政相对人适用减轻处罚的情况。这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的权力,便于药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处理案件。那么,执法人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能否减掉并罚之罚种如销售劣药,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如果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能否在减轻处罚时,只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不必再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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