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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像梦露这样已经去世了几十年,却还能牢牢的吸引住好多美国人的明星,说实话实在不多。1953年,创办《花花公子》的哈夫纳请到梦露在第一期刊物上拍裸照,轰动一时。那一期现在弥足珍贵,因为实在少。其实那份杂志当时绝大部分美国人根本没有看过,是因为立场保守的邮政局根本拒绝代邮这份刊物。看看这个第一部所谓的色情杂志,梦露的确性感,但是的确也很小心翼翼,不露第三点是准线。就是摆的动作都是中规中矩的,挑逗成分很有限。就这样一份杂志,也已经使得当时保守的美国社会,特别是教会愤怒不已了。
在我的在28岁到50来岁的朋友中,部分喜欢模特型的美女;另一种则喜欢比较肥胖丰满的,甚至有些乡下少妇味道的,首先要肉感,是否高窕倒不重要。米勒看看多属于后者。按照他在剧作界的崇高地位,当年要想找个高窕的明星其实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梦露属于那种很容易引起性幻想的一类,波大而挺拔,不容易,皮肤白皙,身材中小,娇小玲珑,实在讨男人喜欢。给她迷到男人多了,米勒这种国手级的剧作家都被征服,其他人等就不再话下。我们的总统约翰.肯尼迪,他的弟弟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都据说曾经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好像后来要出动联邦调查局帮忙遮羞,因此,梦露之死的说法之一就是政府杀人灭口。当然,在众多心动之辈中,还是米勒简单:干脆娶了回去,慢慢享受。
米勒其实是个相当桀骜不驯的剧作家。1950年代初期就写剧本攻击麦卡锡主义,借古讽今的《炼狱》一剧广受好评,米勒也因此被誉为“美国戏剧的良心”。1956年遭到国会“非美活动委员”会传讯。他当时已经因为《推销员之死》而确立了大师的地位,但是还是遭政府迫害,不过他这个人活得自在,迎娶梦露,过自己的神仙日子。
他们结婚的时候是来真的,据说梦露在结婚照上满心欢喜地写下了“希望、希望、希望”,而米勒则让人在结婚戒指上深深刻下了“此刻即永恒”几个字。郎才女貌,他们的结合曾被称作是“美国最完美的身体与最聪明的大脑的结合”,婚姻维持了7年,已经很不简单了。
这对人的婚姻也是闪电一样来劲:1956年在一个晚会上邂逅,一见钟情,米勒回去和结婚15年的妻子离婚,梦露也果断地结束了与棒球健将乔·迪马吉奥仅仅8个月的婚姻,在米勒离婚14天后投进了他的怀抱。
闪电结婚后,米勒与梦露度过了一段新婚燕尔的甜蜜时光,梦露经常兴致勃勃地谈起自己如何学习做米勒贤淑的妻子,对烤面包等家务也津津乐道。但是实在是两个人生活内容相距太远,不是荷尔蒙可以维系的,梦露在演艺圈事情多,情绪不稳,对镇静药品的依赖性大。从记录来看,是梦露先变,提出离婚,米勒只有从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