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缓慢(上)
(2010-09-01 19: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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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去往海市 |
贴一篇旧文,2010年1月发在《花溪》的小说。
缓慢
人生是一次粗糙的行旅,我以为时间并没有急缓,无论怎样过,钟摆的频率都始终相同,无非一钟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我们也这样,在六十与六十之间渐行渐老。
1.
电视机里不时有雪花的嘈杂声,庄可盯着那个晃动不停的台,十分专注地看斯诺克比赛。我坐在床头,刚洗过的发贴在墙壁上,壁灯烘着头皮,又凉又烫。百无聊赖地翻罢从客栈柜台上拿来的景点资料,指南上的风景图永远会被印刷得美轮美奂,事实上呢?大抵除了人就是垃圾。我摇摇头,对于这样的出行实在提不起天真的期待。
和庄可来大理已经三天,住在离洋人街只有5分钟的客栈,是他选的地方,说是方便夜间睡不着时去酒吧小坐。都是些情调不错的酒吧,旺季结束以后冷清的门庭倒颇使人流连,但庄可也只是说说,我们每天的节目不外乎跟着稀落的散客去各处走走以后对牢房间里信号不好的电视机看一个钟头的斯诺克便倒头睡去。越来越深的困倦好像从身体里面爬出来的怪兽渐渐掌控思维行动,很显然,云南10月的阳光并未带走我的疲乏,它们兀自加剧。
效果太差了。广告时间,我对着庄可无奈地咧嘴。
80块钱一晚,难道还期待有环绕立体声?庄可笑,没什么心机的样子,说话直接似孩童。
不如换一家好点的住处,昨天我看见下关也有四、五星的酒店。我试探地问他,却不想说这劣质的壁灯和冷气已经快让我感觉额头的皱纹原形毕露条条龟裂,而失去弹性的床垫每晚都像沼泽将我陷进去,醒来之后浑身酸疼犹如历劫。
这样就挺好。庄可无所谓地耸耸肩,爬到床头自地上的购物袋里拿出一罐啤酒拉开,咕噜咕噜地仰头喝,他用嗓子里发出的满足声音结束了这个提议。我坐的角度正好对着庄可的脖子,虽然两天没有剃须的下巴长出了些胡茬,他看上去还是年轻得可怕。
唉——
我不自觉地叹了口气,这简陋的房间立即发出苍老空洞的回声。一瞬间的怔忡之后我发现是自己的声音,几乎马上蒙住该死的嘴,慌张地向庄可看去。幸好斯诺克比赛又开始了,突然插入的精彩节目提示掩盖了我的老态,庄可盘腿坐在旁边,脊背打得笔直笔直的,他嘶啦一声扯开薯片的包装,兴致勃勃地将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
他咀嚼的声音很好听,刚刚洗过的皮肤散发着健康的气味,我循着那声音和气息,从依靠的墙壁上慢慢滑进被子里,好像沉船一样落入深重的睡眠。
2.
我手臂上有道手术留下的疤痕,现在看上去并不很明显,因为已经做过植皮。是第一次带庄可去工地时被钢板掉下来砸伤的。午后两点的样子,光线正烈,庄可将安全帽取下来扇风取凉,正在装饰外墙的大楼上有片阴影迅速闪下,我将庄可推开。
一块从天而降的瓷砖,不大,如果砸在头上,却足以致命。我记得刚刚站稳的庄可不知所措地瞪大眼睛,冲过来扶住我喊,虞姐,虞姐!他手忙脚乱中全是初涉世事的慌张,额头上密密匝匝布满了汗。反倒是我在安慰他,没事,没事。真的不觉得很痛,我甚至还想伸手去替他擦拭一下紧张的汗水,却发现自己完全抬不起臂。
罗森将我送到医院,右小臂粉碎性骨折。
那时罗森还经常回家,偶尔在周末开车载我出去打高尔夫,或者网球。他非常热衷于此类运动,仿佛希望借此留住匆匆逝去的光阴,但不得不承认,罗森老了。他已经接近50岁,每月必须染发一次才能保持双鬓漆黑,尽管步履仍旧挺拔,始终却藏不住层层衣服里面往下垂去的皮肤,他拖沓的语速不再让我觉得威严而是迟钝,有时清晨下楼,看见他坐在沙发上长时间盯着报纸一角,好似专注,又好似呆滞。
和着罗森的生活频率,我知道自己在随着他很快老去,虽然我才27岁。
与罗森结婚的那年,我还极年轻,刚大学毕业,进第一间公司,爱第一个男人。自然是不被人看好的办公室恋情,因为罗森的高职位,起先也有许多的阻力和非议。但我想我是幸运的,他毕竟已经离婚,孩子在国外念书,三年五载也不过碰面两次,与前妻的经济琐事无需我操心,并且他带着诚意和钻戒,每个步骤都郑重稳妥。
罗森说他最爱是我的本分与淡然,于是我便一心一意打算本分地陪他变老。并不是每个本分的女人都会有稳妥优厚的栖身之所安度余生,我想我所拥有的资本的确不多,实在没有资格去同老天再争取些什么,比如激烈的,年轻的,奋不顾身的爱情。没有生孩子,罗森不积极,我亦无心,无谓凭添多余烦扰,我们能在一起,关系自然不需要血脉来维系。
后来我开了自己的装潢公司,因为长年承接着罗森的房地产和建筑公司顺转下来的业务,所以一直效益不错,公司无需费力经营,我更不太花心思去研究,时而报个营养方面的学习班练习烹饪,感觉自己像一种未经盛放的植物,在温室中慢慢萎谢。
恍惚听医生说我伤势严重,失血也很多。没有恐惧,因为知道罗森会给我最好的治疗,如果无用,再恐惧都无济于事。果然,他打完几个电话就过来轻拍我的左手说,马上手术,最多两个小时就可以解决问题。我安心点头,手术出来罗森已不在,只让小保姆留话给我说有要事所以离开,我再点头,然后被推进VIP病房,淡蓝墙壁,装饰温馨。
闯了祸的新工程师庄可送鲜花到医院,对着我层层包扎的手臂一脸过意不去的歉疚,他再三道歉,我再三表示不必,不知是客套还是找不到别的语言。恰好小保姆端着熬的汤进来,庄可认真地看了那汤一眼说,虞姐,明天我给你炖点田七骨头汤吧,肯定比鱼汤更利于恢复骨伤。
庄可很专业的样子,告诉我他父亲原是老中医,我莞尔,家父也是。
因为执意嫁给年龄差距甚大的男人,我和父亲联系疏淡多年,最窘迫的是过年时我与罗森回去探望,女婿的厚礼和皱纹使他矛盾,父亲曾暗示我不用再回去,我十分难堪,对他说其实不过希望他晚年安乐,过得体面。父亲摆手,老了,体不体面都是不打紧的,只想过得清净,简单。
无论怎样的人生,都是生睡一张床,死埋一方土。这是自小父亲就教给我的。也许是这些苍凉透彻的人生领悟过早地融进了血肉,我才从来都没有想过活着到底要什么,什么事重要的。遇见罗森,就嫁给罗森,我深以为这是命运的安排,即便换做另一个落魄男人,不过也是一辈子,每分钟不会因此更长或更短。
但不知为何,看着庄可,我却有时光荒废之感,仿佛之前许多年,都虚度了。
3.
庄可送汤来,庄可陪我做复健,庄可带新的PSP供我解闷,庄可说附近有座清俊的大山,山那边有块极宽阔的草坪,他有时和朋友去放风筝,也曾经带烧烤工具去露营。我听着他说这些那些新鲜事,半羡慕半调侃地说,真年轻。
嘁,难道你老?庄可咬苹果,咔嚓一声,真清脆。
比你老。我说,马上为自己莫名其妙的比较和遗憾的语气心虚缄口。
两三岁而已,虞桐——。庄可故意拉长了调子喊我的名字。很奇怪,何时起他已经不再叫我虞姐,有时甚至大大咧咧拍我的头,用削尖的铅笔指着手中的图纸说,连这个也不懂,笨!我看着他得意洋洋地为我讲解新工程的细节,像算术得了红花的幼稚园小孩,更是越发地做懒散无知状,十分受用于这个笨字。
罗森来过医院几次,有时看见庄可在,漠漠地点过头,坐在旁边的沙发上询问我病情进展,不过片刻就离开。庄可从楼下买了两杯咖啡上来,发现人已经不在,吃惊地问我,他都不多陪你呆会儿?我淡淡地笑,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要抱着唱会子儿歌?
庄可脸红了。他很容易脸红,实在不像是已经25岁。
他说,真的,虞桐,我近来老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小时候,恨不得能长快一些,老快一些。
我愕住,心想我近来却像是加倍苍老,只希望自己能活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这是为什么呢。盛夏的阳光和扰人的蝉鸣被绿色纱窗滤淡了,落进淡蓝的病房里已变得格外轻忽,只剩一层薄薄的光线,我和庄可同时对望了彼此的眼睛,呼吸像一匹丝绸被沉默缓缓撕开,一缕一缕都又滑又亮,空间骤然变得有些逼仄狭小,因这无形的距离两头,我们都在抽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原不知道自己的防线这样脆弱,不堪一击,或者只因为才碰上这人。
只希望手永不痊愈,时间永不继续。
有时我会想,遇见罗森,和罗森结婚,都是为了与庄可相遇。这念头甚是矫情。但爱本身就是件矫情的事,身在其中,一边自我嘲笑,一边顾自沉溺,明知危险,还是不得不飞坠毁灭。我不过27岁,却觉得自己老得可怕,再照镜时忽地滋生许多嫌弃和恐慌,那些往日的素淡装束,霎时如张张陈皮乏味不堪,我开始不动声色地保养皮肤,购置新装,变换低调却活泼一些的发型。
罗森说,这样好看。
庄可说,你怎样都好看。
我过去并不过分在意自己是否好看,相对来说,更喜欢装束是否得体,舒适。可是现在我想这些都是重要的,爱一个人,会因为他而懂得观察自己更爱自己。跟罗森在一起,我只觉得情谊顺从而平静地流淌,无忧亦无喜,这样的静,在漫长之中逐渐显出一些深深的倦意,让我怀疑其实都是可有可无的,连生命本身也如此,可有可无。
但在庄可身边,我生怕自己活得不够浓烈,不够精彩,想抓紧每分钟体会人生。
年轻是一件华服,幸好它仍在我的衣柜里,只是稍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