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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两会”上的文保之声

(2011-03-14 15:10:29)
标签:

文化

单霁翔

两会

国家文物局

提案

文物执法

张廷皓

工业遗产

志愿者

分类: 文保动态(聚焦热点事)

      草堂按语:2011年“两会”刚刚闭幕。会议上,文物保护的话题再次成为热点和焦点,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一连提出了28个提案,直面目前文物保护的问题、难题,呼吁国家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和民众都参与到文物保护事业中来,让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惠及全民。在此,我简单整理了一下本次两会上,关注度比较高的话题和提案,以飨博友。

                      2011年“两会”上的文保之声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话题篇国家文物局局长:几十吨重文物流出国门只需三天

              国家文物局长:重大文物违法多与地方政府有关

                  国家文物局局长:几十吨重文物流出国门只需三天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今天上午,文艺界别27组的小组讨论在茶歇后陷入了短时间的沉寂。然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馆原馆长杨力舟的一席话打破了会场里的沉闷。

  杨力舟委员的发言是关于文物盗窃与走私的,他引用了一则媒体报道的数据:1998年到1999年间仅10个月就有800多个古墓被盗,去年被盗的古墓更有上万座。“现在盗墓趋势越来越严重,我国国土面积太大,管不过来,而且各级领导对文物的重视程度不够。”

  “杨老师说到文物工作者的痛处了。”杨力舟刚刚落下话音,坐在对面一直没有说话的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就拿起话筒。“每天都会有很多不好的消息传来,其中很多是关于文物犯罪的。”单霁翔委员说。

  据统计,2008年到200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文物案件近2000起。其中,盗窃文物案件898起、盗掘古墓葬文物案件937起、倒卖文物案件113起、抢劫文物案件36起。文物犯罪处于新一轮高发期。

  单霁翔委员认为,中国古代艺术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持续走高,一些犯罪分子开始瞄准地下的遗存文物。

  据单霁翔介绍,现在的盗墓犯罪已经具有集团化和智能化的特点。盗取、运输、谈判、销售形成链条,即使那种2米多高、几十吨重的特大文物,3天之内也能流向国际市场。“他们的交通工具和发掘工具极为发达,和我们文管所看库房的老头相比,有天壤之别。”

  不仅如此,全国各地还出现了多起恶性残杀文物保管人员的案件。在陕西,一个盗墓嫌疑人刚被抓,他的同伙随即冲到派出所,打伤3个民警,把人抢走。“文物系统没有一兵一卒,一枪一弹,只能依靠相关部门。”单霁翔很是无奈。

  为打击文物走私,我国政府开始尝试堵住文物输出目的地。中美两国政府为达成“限制中国文物非法进口美国”的相关协议,进行了多次谈判。然而,美国的一些大收藏家、博物馆馆长却联名反对,并跑到北京来做单霁翔的工作。

  “美国大都会博物馆馆长曾委派亚洲部主任找到我,问为什么要签订这样的协议。他说,这些中国文物已经成为美国文化的一部分了,它们很早就到美国了,并且在美国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在美国的博物馆里,来自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中华文明,这有什么不好?我说,我带你去中国西部,带你去看壁画被残忍地切割下来,墓葬被炸开,你还能说这是保护文物吗?”

  听了这番话,坐在单霁翔旁边的一位女委员频频摇头。

  经过10年谈判,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实施进口限制的谅解备忘录》终于达成。“我们现在要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签。”单霁翔说。但他也表示,更关键的是如何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山西、内蒙古等9省区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打掉犯罪团伙71个,追缴文物2366件(套)。今年4月,打击盗窃古墓葬的专项行动将在全国展开,同时,全国文物犯罪信息情报中心也将建立。

  另据国家文物局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12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80余万处,而全国文物系统专兼职执法人员不足1万人,每人平均负责监督管理近百处不可移动文物,现有人力难以对这些文物的保护状况开展有效的检查和监督。(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国家文物局长:重大文物违法多与地方政府有关

                                        来源:中国青年报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破坏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重大文物违法行为中,违法行为主体多为地方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下属的企业法人,最终处理结果多以罚款了事,相关责任人得不到应有惩戒。二是对破坏文物保护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监督和问责。”日前,接受中国青年报独家专访时,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这样说。

  近年来,伴随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的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历史文化街区遭受破坏和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每年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接报的违法案件就多达数百起。而由于其中一些违法行为主体多与政府部门相关,因此在处理过程中往往缺少监督和问责。

  据媒体报道,2010年,安徽省泗县千年古寺释迦寺被房地产开发商强拆,原址盖上商品楼;江苏省镇江千年粮仓遗址被强拆,而开发商正是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宁安市将工业厂房直接搭建在文物遗址上,造成文物被破坏。这些“毁遗”事件屡禁不止,而即使被发现,处理结果往往以罚款了事,避重就轻,甚至不予追究。

  今年两会期间,单霁翔递交了《关于加强文物违法行为行政追究》的提案,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破坏文物违法行为中涉案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要根据案件严重程度,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应将文物保护责任纳入干部考核评定内容;对于发生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地方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实行考核评定一票否决制度。

  尽管有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的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为63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倍。但这并没有阻挡住城市里的老城区消失的局面,文化遗产保护陷入让步于城市发展的尴尬境地。2009年,位于北京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鲁迅故居先后面临拆迁。2010年,投入50亿元、占地12.5公顷的北京时间文化城项目传闻,在老城区钟鼓楼地带扩散,美国《时代》周刊因而将鼓楼地区评为“消失前最值得一看的地方”。尽管这一项目最终在文物主管部门的干预下,缩减为占地0.6公顷的博物馆,但在这些类似事件发生时,总能听到一种声音:旧城保护与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这对矛盾很难调和。

  单霁翔对这种说法完全不认同。“有些人将旧城与老百姓生活条件对立起来的认识,完全是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他说。“不是旧城民居不适合现代生活,而是强加于其上的不公正待遇造成了它的衰竭和变质。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让很多旧城民居从过去住三两家人到现在生硬地挤下几十家人。如果硬要让一套现代单元房三居室住三家人,每天到一个小厨房去抢水用,还不如旧城四合院的空间呢!”

  “我一直反对所谓‘旧城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的提法,虽然这些提法在城市建设领域被广为使用。”2010年,单霁翔曾公开表示,“旧城改造”和“危旧房改造”这两个词是没有文化的,使用这两个词的人也是没有文化的。

  在单霁翔看来,旧城不能采取“推平头”的方式进行改造,应该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地进行更新。“我们的很多城市已经在‘旧城改造’的思想误导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些城市的发展仅仅注重经济功能而忽略其中应有的文化质量,仅仅注重物质结构而忽视文化生态和人文精神,将旧城中的居民全部迁出,对旧城区古建筑大拆大建,把民居改为旅游和娱乐场所,使历史文化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也失去了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一些城市急于改变自己的形象,但其立足点不是挖掘自己城市的文化内涵,而是盲目地引进外来文化。结果中国几百个城市都采取招投标的形式,招来国际上那十几个在中国国内到处投标的公司的设计方案,这些方案不是结合这些城市的文化特点,而是稍微改头换面建设了多个城市,重复的景观建筑在很多城市里面共同出现成了现实,城市建筑越来越生硬、浅薄和单调,千城一面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他说。

 

    提案篇关于加强文物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追究的提案

             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的提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提案

                        关于加强文物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追究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近年来,伴随着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的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历史文化街区遭受破坏和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威胁文化遗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据统计,每年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接报的违法案件就多达数百起。这些案件涵盖的文物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文物级别越来越高,调查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面对当前的形势,从更高层面对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切实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迫在眉睫。
  
  当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破坏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重大文物违法行为中,违法主体多为地方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下属的企业法人。例如安徽省宣城市在文物保护单位广教寺的遗址上建造钢筋混凝土的仿古建筑,破坏文物保护单位事件;安徽省泗县房地产开发商强行拆除文物保护单位释迦寺事件;江苏省镇江市双井路宋元粮仓遗址遭到破坏事件;黑龙江省宁安市将工业厂房直接搭建在文物遗址上造成文物破坏的事件。此类事件不胜枚举,最终处理结果多以罚款了事,相关责任人得不到应有惩戒。
  
  二是对破坏文物保护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监督和问责。《文物保护法》中规定,涉及文物的违法行为中,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具体实施中由于缺乏对责任落实的监督,追究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时,往往会出现避重就轻,甚至不予追究的情况。违法责任迟迟得不到落实,法律的权威大打折扣,既严重阻碍了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同时,由于文物保护责任未完全纳入领导责任制,不少因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失误或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生破坏文物的违法案件,常常得不到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重视。因此,从落实监督责任追究方面和纳入工作考核方面,强化文物保护行政督查责任,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是当前文物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文物是全人类的共同文化财富。保护好文物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针对近年来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破坏行为多发,文物资源屡遭破坏的严重态势,社会各界、政府各相关部门均应加大对破坏文物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将法律责任落到实处,为此提出两条建议:
  
  一是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破坏文物违法行为中涉案国家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违法必究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方面。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是维护党纪国法权威、震慑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因此,应制定和建立相应的破坏文物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落实行政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和监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文物保护地方政府责任制,地方政府及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强化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的文物保护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于文物违法行为中的涉案国家工作人员,要根据案件严重程度,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定期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破坏文物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加强对破坏文物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二是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将文物保护责任纳入干部考核评定内容。
  
  可先期在文物资源丰富的地区进行试点,逐步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到地方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评定工作中,建立相应的干部考核办法。对于文物保护工作不力的地方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采取戒勉谈话等措施,督促其履行文物保护责任;对于发生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地方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实行考核评定一票否决制度,以更好的约束地方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行为,使其能够切实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逐步建立文物安全的长效机制。
                关于加强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志愿者服务是现代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代表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高度。我国的志愿者服务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独特优势。在举办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海世界博览会以及汶川地震抢险救灾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中,志愿者都发挥了突出作用。志愿者是社会和谐的道德楷模,志愿精神则是公民社会日益成熟的标志。被生动形象地概括为“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志愿工作,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社会力量。
  
  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集中体现了“文物保护人人参与,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宗旨,有利于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的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为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如今,文物、博物馆志愿者服务已经越来越多地存在于我国各地的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之中,逐渐达到多样化和正规化水平,社会影响与独特贡献日益凸显,正在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推进文物、博物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同时也为了吸纳更多的志愿人员进入文物、博物馆领域,应加大对志愿服务的投入,提高志愿者的专业技能,以改变文物、博物馆志愿者队伍年龄结构偏低、服务岗位单一、流动性过大、专业性不足等缺陷,建立起一支适应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建设需求的志愿者队伍。为此,应加强志愿者培训,为志愿者提供更多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向志愿者开放更多的资源与信息,与志愿者进行更多交流与接触,以帮助志愿者达到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的岗位要求,使之成为支持文物事业和博物馆发展的最坚定、最可信赖的社会力量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公众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日益增强,志愿者工作的范围和深度也不断拓展。在文物、博物馆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和艰辛努力下,各地民众爱护文物、抢救文物的生动事例不断涌现。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正是由于文物、博物馆志愿者的及时报告,奋勇保护、舍身抢救,才得以保护下来。多年来,我国的文物、博物馆志愿者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广大民众日益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传承中华文明的事业需要相比,发展的空间依然巨大。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建议中央文明办:
  
  一、进一步拓展志愿者服务领域,不断加强对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的支持力度。指导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把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和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和举办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对全国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的协调指导,不断扩大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拓展其服务项目的内涵和外延,在发展志愿者工作中,树立开放创新意识,扩大文物、博物馆志愿者招募和遴选范围,使志愿者队伍始终充满可持续发展的活力与动力。
  
  二、推动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大力推动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把开展文物、博物馆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指标,把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的要求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体现在市民公约、学生守则、职业规范之中,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具有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经历,并且表现突出的人士,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组织。
  
  三、推动完善文物、博物馆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志愿者信息平台,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数据。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是把人们组织动员起来,完成所确定的志愿者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文物、博物馆工作需要,及时发布招募信息,组织开展经常性招募和应急性招募,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志愿者创造适宜的志愿服务环境,并采取适当措施防范和降低志愿服务的风险,从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的高度出发,推动志愿者工作机制化、常态化。
  
  四、推动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和志愿精神的宣传工作,创造有利于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的舆论环境。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文物、博物馆志愿者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形式,积极宣传文物、博物馆志愿者的工作经验和感人事迹,让文物、博物馆志愿者更广阔、更深入地融入社会,将博物馆文化传向身边的人、周边的社会,并发动更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提案(摘要)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张廷皓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主管全国工业化发展战略的综合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工业遗产研究和保护工作既是提高文化软实力,本身也是对经济价值的再创造,调整经济结构的举措。建议: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文物局建立联席协作机制,成立专门机构,做好工业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二、两部委联合将保护、利用和“产、学、研”结合,引入工业史专家及工业技术推动工业遗产研究保护工作。三、由两部委牵头组织全国工业遗产普查,建立工业遗产企业名录。四、选定某些项目作为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五、适时建立由两部委共同指导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协会、工业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提案全文来自:国家文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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