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五大道有望整体申报“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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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报道:“5月,张文彬、罗哲文、张忠培、阮仪三、陈志华、马自树、李先逵、张廷皓、杨志军、谢辰生十位文化遗产保护界著名人士,联名签署《关于整体保护天津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的紧急呼吁书》,对在天津五大道地区实施的‘旅游聚客锚地’工程提出质疑,呼吁‘立刻停止对天津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的破坏。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实施严格意义上的整体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相继奉命对南京和天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听取相关人士的意见。”
那么,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是否能成为现实,天津五大道又将何去何从?日前,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志愿者团队召集人穆森向记者透露了“五大道有望整体申报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息。
历史文化名城必须
“整体保护”
6月中上旬,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权威文保专家谢辰生、徐萍芳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联合调查组先后抵达天津,就五大道事件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多方展开交流,共促“整体保护”。
五大道“聚客锚地”项目涉及两个《条例》。其中,《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而《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建筑群和单体建筑的高度、体量、用途、色调、建筑风格应当与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相协调,与原有空间景观相和谐。”“聚客锚地”项目应当服从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还是适用《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成为与会者讨论的焦点。
据法律专家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由国务院发布,并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天津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经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05年9月1日起实施。前者属于行政法规,后者属于地方性法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发生冲突时,行政法规的效力要高于地方性法规。很显然,五大道动迁违反了行政法规。
当然争论远非如此简单便可以结束,大家分别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及《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中的“历史风貌建筑区”进行了一一解读和梳理。
与会者认为,这场争论必将对今后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贯彻“整体保护”原则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大道“一个也不能少”
占地面积1.28平方公里,囊括23条街道的“五大道”拥有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建成的英、法、意、德、西班牙等不同国家建筑风格的花园式房屋1600多座。其中,历史风貌建筑和名人名居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仅有400余处。面对这种1600∶400的不平衡,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发问:“五大道是否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陈同滨等专家纷纷对五大道给予了毫不吝啬的赞美,称之为“具有潜在的世界文化遗产价值”。国家文物局的专家领导建议将五大道整体申报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样一来我们的五大道就具有了《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双重整体保护伞。”说到这里穆森显然有些兴奋,“天津的近代城市建筑无论是保存质量还是数量在国内都是佼佼者,却还没有一处群体性建筑成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群体性建筑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尤其是近代建筑比较集中的大城市。“令人遗憾的是,现在五大道的保护方式还是单体保护。但在老百姓的概念中,五大道一直是个整体。”穆森说,天津老百姓一般会说住在五大道,要去五大道,很少有人具体提哪条道,百姓们很早便认同五大道是个整体的概念。
“五大道开发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发最初是片英租界,而后逐渐演变为高档生活区,但始终是以一种整体的氛围存在,如今单体保护的形式让五大道逐渐变成处处单体,故而才导致了这几年包括‘聚客锚地’在内的保护性破坏、建设性破坏的频频发生。”穆森说:“既要保护五大道的建筑,也要保护那里的人文环境。若想让五大道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复活,必须做到五大道‘一个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