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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习作:骨 肉(3——4)

(2012-09-29 09:50:44)
标签:

杂谈

分类: 小说或者有关小说
骨 肉(3——4)
于《特区文学》2012年第4期
周海亮


  十六岁以前,一直是宋兰给儿子洗澡。她说你洗得干干净净,别人才会喜欢你。宋歅听了母亲的,天天任她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却仍然没有人喜欢他。
  不仅仅因为失去手指,他的胳膊也不太方便——既不能抬得太高,又不能弯得太大。宋兰兑好一盆热水,将年幼的儿子抱进去,然后在他身上,涂满色彩斑斓的泡沫。宋歅开心地笑,捉一个最大的气泡送给母亲,气泡訇然炸开,连同气泡里母亲年轻的脸。母亲一点点衰老,宋歅一点点长大,洗澡的木盆也一点点长大,终于,他只能站到木盆旁边,任宋兰像洗芋头洗地瓜或者洗蒜薹一样将他冲洗搓洗擦洗。他穿着用两条红领巾拼接而成的内裤,内裤松松垮垮,极简洁,极漂亮,极鲜艳,极热烈。宋兰说,低头。他就低头。宋兰说,弯腰。他就弯腰。宋兰用清水将他淋透,然后,他的身体就挂满蛙卵般的绚烂气泡。宋兰洗得很是仔细,她绝不会放过儿子身上任何一个角落。那是宋兰最开心的时刻,儿子丑陋的身体霎时变得香气四溢,她认为儿子在那一刻,幻为世间最圣洁的神。
  突然意识到儿子成为男人,是他十六岁那年的夏天。宋兰为他擦净身体,又将攥着湿毛巾的手伸进他的内裤。这动作她重复了千遍万遍,儿子从未拒绝。这一次儿子仍然没有拒绝,他只是轻轻抖了一下。宋兰的手动作起来,却突然顿住,她盯住儿子的脸,她从儿子的眼睛里同时看到羔羊和狼。儿子的勃起迅速并且直接,无遮无挡,表情觍然并且坦然。那天宋兰坚持帮儿子洗完澡,将手抽出内裤的刹那,她感觉到无比悲凉的腻滑与黏稠。她冲儿子笑笑,然后将一盆冷水对准儿子,从头浇到了脚。她说以后你自己洗澡吧!你长大了,我不能陪你一辈子。
  我不能陪你一辈子。说这话时,泪在眼圈里打转,硬撑着不掉下来。她终会老去,终会死去,当她死去,这世上,便只剩下花老虎般的残疾的孤零零的无依无靠的散发着异味的可怜的儿子。儿子没有过错,错全在她,她的过错却需要儿子承受,她认为世间一切太过荒谬和残酷。
  并非所有人都对儿子退避三尺。比如小费。小费长了宽阔的额头和宽阔的嘴巴,小费的鼻孔张向天空,眼神低向大地。小费在儿子十九岁那年来到何洲镇,从此住下,靠收废品为生。她常常来到学校宿舍区,骑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腰间,一条黑色人造革腰带很是扎眼。宋兰将不想再穿的旧衣裤洗净包好,送给小费,说,不收你钱。小费说,谢谢呢。笑容甜美温顺。宋兰说进来吃顿饭吧!小费再说一声谢谢,便跟随了宋兰的脚步。她在宋兰的院子里洗澡,扯一条蓝布帘,水声“哗啦啦”响,宋兰听她哼起一首耳生的调子:脚踩在大路上,心里想着你,心里想着你,喝油也不长肉。一句歌词翻来覆去,旋律简单并且婉转。宋兰问刚才你唱个啥?小费说,西北民歌呢……快失传的。洗完澡的小费白里透红,皮肤水当当,宋兰有些紧小的衣服更让她青春饱满的躯体尽显无余。吃饭时她看一眼宋歅,又低下头,静静地往嘴里扒着米粒。她的眼神平静清澈,既没有好奇,也没有恐惧。她的表现让宋兰非常感动。
  宋兰经常邀小费来家里吃饭,小费极少拒绝。她为宋兰打起下手,“咯咯”笑着,将土豆切成均匀的细丝。宋兰问她为什么不试着做些别的,她说,不呢。宋兰问她为什么不去大城市收废品或者上工,她说,不呢。她礼貌地回答了宋兰的所有问题,然她等同于礼貌地回绝了宋兰的所有问题。她与宋歅的关系越拉越近,有一次,甚至,饭后的小费随宋歅去到那个水塘。那天宋歅为小费捏了五个手拉手的快乐的泥人,那天他第一次没有将他的所有作品掀进水塘。泥人在几天以后干燥开裂,五个泥人全都失去手臂,表情也变得忧伤。宋兰让儿子重新给小费捏上几个,小费却推辞着,不用呢。说话时小费在竹椅上摊开身体,手握一半流出汤汁的西红柿。西红柿就像女人。西红柿就像年轻的动情的柔软的粉红色的女人。阳光很暖,小费头发湿着,披到肩膀,闪出光,脖子白得耀眼。宋兰说你们聊吧!我还有课。她看一眼儿子,眼神充满鼓励。然整节课她惶恐不安,心惊肉颤,粉笔几次掉落地上。没下课她就跑回了家,院子空空荡荡,竹椅横翻,脸盆倒扣,西红柿跌成三瓣,汤汁涂满一地。她冲进屋子,她看到小费已经赤裸了下身,然她柔软的私处紧紧地关闭着,如同没有成熟的干燥的佛手。那天小费穿了宋兰几年前的黑裙,那天儿子将母亲的黑裙撕成碎片。小费嚎哭挣扎,却被儿子用只有四根手指的左手捂住嘴巴。四根手指全都被小费咬在嘴里,小费不断从嘴角喷射出红色的皮屑和泡沫。儿子早已将自己脱得净光,却慌乱地探寻着,不得要领。他俊朗的阴茎邪恶地勃起,龟头可见红光灿烂。宋兰扑上前去,大喊一声,畜生!又扬开手,“啪”地赏给儿子一记势大力沉的耳光。她看到儿子硕大的脑袋在肩膀上猛地晃动一下,她担心这颗脑袋会不会突然滚落地上。
  儿子松开手,倒退几步,被门槛绊倒。他胡乱拣起地上的衣服,胡乱地往身上套着,那天他将汗衫当成了内裤。他狼狈地逃回自己的房间,掩了门,再无动静。宋兰寻了衣服给小费穿上,小费却将一口黏痰准确地射中她的眼睛。穿上衣服的小费逃出屋子,逃出院子,宋兰看到她将三轮车骑出摩托车的速度。风鼓起她的衣衫,她其实并不饱满。
  那个下午宋兰再未离开儿子半步。黄昏时她烧好饭菜,唤儿子出来,儿子躲躲闪闪,噤若寒蝉。宋兰说你知道吗?这叫强奸。宋兰说如果刚才你成功了,你这一辈子,也就毁了。宋兰说我知道你想,这个年龄的男孩都想。可是你必须学会克制。宋兰说学会克制,并不困难。宋兰说只要你听话,肯定会有女孩子喜欢你。那么多残疾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你比他们,强一百倍。宋兰说,歅子,吃饭吧!
  可是宋歅一口饭都没有吃。他陪宋兰坐了一会儿,重新将自己关进房间。房间里很快传出“吭哟吭哟”的悲伤并且快乐的呻吟,宋兰知道,儿子再一次无比忧伤地用两根僵直的手指替代了想象中的温暖湿润的女孩。宋兰往嘴里填满辣椒,不停地嚼,不停地嚼,终于辣出眼泪。她伏倒在桌面上,她的皱纹苍老并且忧伤。
  屋子里传来“啊”的一声,然后便是身体撞击地面的声音。宋兰撞开房门,她看到光着脊梁躺在地上的五颜六色的儿子。儿子静静地瞅着她,呼吸急促,英俊饱满的龟头闪闪发光。儿子说我不可能有爱情,不可能有婚姻,我只想有这么一次。儿子抓起旁边的毛巾盖住下体,毛巾如同被撑开的小小的帐篷。然后儿子睡着了,睡梦里唱起遥远的歌谣:脚踩在大路上,心里想着你,心里想着你,喝油也不长肉。然后他醒来,抹一把泪,揭开毛巾,再一次让自己颤栗不止。
  所以后来,后来,不太久的后来,初秋,夜里,宋兰将自己,送给了儿子。她浑身赤裸,她白成蓝色。她说别怕,别怕,就当小时候妈喂你奶,就当小时候妈搂你睡……歅子,过来,这是允许的。


  唐歌在晚报、日报、广播电视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分别做了两个月的寻人启事,乐乐依然杳无音讯。他又将晚报上的寻人启事复印成几万份,部分张贴到小城各个角落,部分在大街上分发。行人多不肯接,躲躲闪闪着,或抻了脖子,乐呵呵地瞅着乐乐的照片,问唐歌,父子组合?卖假药的吧?有些接了,却很快扔掉,唐歌从街头转到街尾,再转回来,乐乐健康并且顽皮的笑脸,旋转飞舞,飘落一地。
  他盯着那些笑脸,他认为自己永不会再见到儿子。他做这些或许只是在给自己一个交待,或者一种安慰。
  乐乐是他与何静的儿子。他还有一个叫做丹丹的女儿。与英子离婚时,他主动提出将丹丹判给英子,条件是只要他想看女儿,英子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这并不过分。这很容易。英子毕竟是一位知书达理的女人。他想上天对他真是不薄,他和英子有过十几年的快乐时光,当他们不快乐了,便各自寻找新的快乐而去。他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一位叫做何静的美丽女人,一位虽然离异却并不记恨他的叫做英子的善良女人,他还奢求什么呢?可是现在儿子失踪了,他认为生命里不是失去四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而是全部。
  全部。他这样认为,何静也这样认为。如果说唐歌对儿子的搜寻还稍有逻辑和方式,那么在儿子失踪的前半年里,何静则是彻底乱了方寸。每天她都要反复去儿子最喜欢去的几个地方:公园里的小树林、城市的中心广场、海边的影视城、潮水退去的岩石和沙滩……她找到很多个乐乐的影子,但那些影子,终究是仅仅有些像;甚至,每一天睡觉前,她都会弯腰钻进床底,也许她认为她的乐乐正躲在床底下跟她捉迷藏,之前可以不吃不喝好多天;甚至,每一次走进超市,她都会直奔奶粉和果冻的货架,然当她手捧奶粉和果冻,才会意识到这些东西已经不再需要;甚至,只要她睡去,必有梦;只要她有梦,必有乐乐。乐乐千百次在虚幻的世界里与他重逢,千百次在真实的世界里与她别离。乐乐不见了,世间再无快乐。
  有一次,周末,何静随几个朋友去烧烤城吃饭。那是她在乐乐失踪以后第一次出去吃饭,与朋友相见时,她甚至顽强地挤出一丝转瞬即逝的微笑。可是当服务员为她呈上菜谱,只扫一眼,她便伏倒餐桌,两手掩面,肩膀抖颤。那天她再也没能停止哭泣,那天她几乎哭晕过去。一切却只因了菜谱上的一道菜——骨肉相连。
  家里随处可见乐乐:照片、衣物、玩具、奶瓶奶嘴……唐歌害怕看到这些东西,每见一次,都是心如刀绞。三年后的某一天,他终将这些东西收进一个大木箱,又将木箱锁进储物间。然乐乐仍然随处可见:墙壁上的涂鸦、大提琴上的大头贴、栽下的百日红、录影机里的生日派对……甚至,气味。甜甜的牛奶的气味;甚至,声音。稚嫩的撒娇的声音。乐乐注定与他一生相随,某一个遥远的地方,城市或者乡村,某一处封闭的空间,天堂或者地狱。在他酒杯里,梦呓里,叹息里,呼吸里,在每一个暂时让他安闲下来的间隙。
  几天以后,唐歌去贮物间,取回一张乐乐的照片。他将照片镶好,放到床头柜上。他害怕看到乐乐。他害怕看不到乐乐。
  他的找寻接近大海捞针。他奔走各个城市张贴寻人启事,以小城为中心,辐射周边,又以周边为中心,辐射更遥远的周边。他试图让乐乐的照片在城市的闹市区更为长久地存留,可是它们大多只有一个晚上的生命。城管的车子停到身边,警察警告他说,这里不准乱贴。他说求求你,我在找我儿子。警察看一眼照片上的乐乐,说,我很同情你,快走吧!警察离开,他继续张贴。一会儿警察回来,恐吓他,再乱贴我可要秉公执法啦!他说,求求你。警察再一次离开,一会儿,几个精神抖擞的提着水桶拿着铲刀的中年妇女过来,将他刚刚贴好的寻人启事揭掉,又将粘在墙上线杆上广告牌上的浆糊洗去痕迹。那天他跟她们动起手,一个男人,面对六七个中年妇女,撕打成一团。他一边哭一边拤住一位妇女的脖子,妇女一边哭一边捏紧他的睾丸。妇女说求求你,我儿也在十几年前死了……给我一口饭吃。
  我儿也在十几前死了。也许所有人,熟人或者陌生人,包括唐歌,包括何静,甚至包括乐乐,都认定乐乐已经死去。乐乐失踪四年以后,唐歌终在晚报上盼到一则认尸广告。死去的男孩恰好三岁,尸体被丢进公园的小树林里。男孩是被勒死的,即使死去,也能够看出他的可爱与顽皮。看到男孩的刹那唐歌就知道自己错了——假如乐乐活到现在,他应该七岁而不是三岁。七岁的乐乐,唐歌想象不出他的模样。
  后来案子破了,勒死男孩的恰是他的母亲。为很多事,为很多借口,母亲杀死自己的骨肉。母亲被判刑,却在监狱里结束了自己。据说她用牙齿割开喉管,自己的牙齿,自己的喉管——也许一个人真想死去,上帝也会帮她。
  正是那一年,何静又生下一个女孩。女孩跟乐乐长得很像,同样虎头虎脑,同样头发微卷。唐歌说还叫她乐乐吧!如果乐乐回来,我们就有两个乐乐了。说这些时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失踪四年便可判定死亡,只要乐乐没有死去,他便知足。午夜里他盯着床头柜上乐乐的照片,他看到乐乐的眼眶里盈出鲜血。
  他对何静说,他宁愿乐乐被拐卖,卖到好人家,吃好,穿好,上学,读书,过不受委屈的日子。何静静静地听着,任乐乐没有牙齿的嘴巴将她的乳房裹得生痛。他说我们又有一个乐乐,也许,我们会将那个乐乐慢慢淡忘。何静拍乐乐睡着,又将她小心地放进婴儿床。他说也许乐乐太可爱了。他太可爱,上帝提前将他带走。何静便盯住唐歌,何静说,做饭吧!
  你怎么不恨我?
  做饭吧!
  你应该恨我……我是个罪人……就那么一会儿,谁知超市也会出事情呢?我一个人,那几天我很累,常走神。其实你不该在那几天出去旅游……
  其实你该让他坐到购物车里……
  之前何静从未埋怨过唐歌,哪怕她终日以泪洗面,哪怕思念扯得她撕心裂肺。就算这一次,她也没有埋怨唐歌的意思,她只是顺嘴说一句,然后站起来,走向厨房。可是唐歌稍稍一愣,霍然跳起来,一拳击向何静,何静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我怎么办?你说我能怎么办?唐歌骑到何静身上,瞋目裂眦,又疯狂地搧着她的耳光。这么多年我睡过一个好觉吗?这么多年我休息过一天吗?我睁眼闭眼都是乐乐,好几次,我他妈内疚得都想自杀!乐乐,乐乐,他妈的乐乐到底哪里去了啊?!唐歌声音哽咽,訇然滚倒,世间暮色笼罩。
  何静爬起来,去洗手间洗脸,去厨房烧饭。她没有再说一句话,她谨饬地将锅碗瓢盆碰撞出极微小的声音。饭菜端上餐桌,她再一次回到卧室。吃饭吧!她看着唐歌,轻轻说。
  唐歌抱紧她,两个人终于号嚎大哭。似乎他们很久未曾哭泣,似乎乐乐已经让他们流干了一生的眼泪。旁边传来乐乐的哭声,婴儿床里的乐乐,及时跟随了父母的节奏。
  然后乐乐就长到了四岁。四岁的乐乐从未离开过父母的视线更从未离开过父母半步。即便这样仍然出事了——世间灾难,似乎总喜欢追赶并且累加到多灾多难的人的身上。
  何静给乐乐洗澡,乐乐说,妈擦香香。何静说,洗完再擦。乐乐说,妈擦香香。何静笑笑,去客厅拿香水,听到洗手间里传出“哇”的一声。等她冲进洗手间,乐乐已经倒在地上——口碑极佳的电热水器突然将足以致命的电流疯狂地射进乐乐的身体,乐乐两腿抽搐,两眼紧闭。那天何静也被电倒。后来她常常想,假如那时她能够镇静一些,乐乐是否可以不必死去?
  如果说儿子的失踪还让何静和唐歌有泪可流,那么,女儿的死去则让他们彻底崩溃。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默默吃饭,默默对视,默默将儿子和女儿的衣物和玩具全部烧掉。他们真的崩溃了,几近麻木,有时候,很多天,不说一句话。他们就像一对步履蹒跚的素不相识的老人,回了家,各自倒头睡去,又在各自的深夜里惊醒。床头柜上摆放着三岁的乐乐和四岁的乐乐的照片,乐乐和乐乐,永远停留在他们的童年。
  终有一天,两个人无奈地结束了十几年的婚姻。他们的分手心平气和,却无比悲壮。三十五岁的何静对五十三岁的唐歌说,也许我前世犯过大罪,失去你,失去儿子和女儿,都是对我的惩罚。五十三岁的唐歌对三十五岁的何静说,你还年轻,另找一个吧。生个一男半女,好好过日子,慢慢忘掉过去。说完他们抱头痛哭,那一刻,他们有了生死离别的感觉。
  唐歌为何静留下那栋房子,然后去市郊承包了两个鱼塘。他坐在鱼塘边拉起大提琴,大提琴刮起水声。水在天上飘着,白白亮亮,如丝如缕,水中游动着一个个快乐的影子:乐乐和乐乐,丹丹和英子,何静,甚至,遥远的已经不再清晰的宋兰。他打算就在这里与鱼为伴,与青山为伴,与一把琴和一塘水为伴,与自己为伴,直到老死,却想不到,失踪整整九年的乐乐,在某一天,在某一处小镇,在他面前,骤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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