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欧洲的城市是一种城邦的变形。而中国的城市:州、府、县、镇,大多为一般行政中心,作为帝国皇帝统治的执行地点。当时,中国的城市也有商贸,有时也相当繁荣,但请问:古代中国的城市,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吗?享有自己的立法权吗?享有制定税收或改变税率的权力吗?
欧洲的城市,依据罗马法的传统,充分尊重市民个人的财产权和其它各种人身权力,确保财富的增值和发展。而在中国,那可就靠撞上个好皇帝的大运了。遇上隋炀帝那样的帝王,你也就自认倒霉吧。
以下编自西方历史学家关于欧洲中世纪城市的描述:
城市是古罗马政府的命脉所在。中世纪早期以教堂为中心的城镇就是从古罗马的城市发展而来的。10世纪、11世纪,随着商业的兴起,旧的城镇重新注入活力,新的城镇也一个个兴起。有的城市是具有开拓思维的贵族们“种”出来的,他们在平地上建起了一个城市以加强贸易的发展,或希望从中收税。有的城市就傍着修道院的外墙建起来,有的则围绕着城堡或其他堡垒发展起来。这些城堡被称为“burg”(“堡”),到最后就出现在城市的名字里,因为12世纪时,“borough”(“设防的墙”)实际上是一个镇或一个城市,住在其中的人被称为burgher(指男性)或burgess(指女性)(译为“市民”)。直到现在,在城市名称中还可以见到“爱丁‘堡’”(Edinburgh)、“汉‘堡’”(Hamburg)、“匹兹‘堡’”(Pittsburgh)这样的名称。中世纪的城市非常忠实于照管他们的神明及市内的宗教机构,宗教、商业与城市政府并存在城墙以内,但是把城市改变为欧洲的经济中心、并让城市第一次依靠商人和工匠的活动生存下来的,则是其商业活动。
最早、最大的商业城镇位于亚平宁半岛北部。威尼斯的商人们已经到那里与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城和北非的城市早早地建立起关系。意大利的其他港市,如热那亚、比萨和那不勒斯,也很快效法他们,发展起来。10世纪时,意大利的商人们占领了地中海地区,把伊斯兰世界和拜占庭的物品运到意大利的城市里,并越过阿尔卑斯山运到法国和日耳曼诸国。贸易网的扩大还带动了米兰和佛罗伦萨等内地城市的发展。到了中世纪中期,亚平宁半岛的城市生活已经非常发达,有好几个城市的人口数达到了10万。
1095年之后,虽然十字军东征初看起来是破坏了地中海的贸易,但从长期看,实际上刺激了经济的增长,特别是对比萨、热那亚和威尼斯等城市来说;因为这几个地方的商人通过帮助十字军而发了战争财。最终,有许多阿拉伯城市还专门为意大利的商人设立了特别区域,而这些城市也发展得非常繁荣。在突尼斯城,仅在1289年的七月里就有超过300位欧洲商人前来经商。他们带来了皮毛、奴隶、金属、木材、银器和布匹,回家的时候带走了染料、辣油、丝绸、棉花、与金子。当时贸易往来的区域有多大,有出土文物为证:在欧洲的许多地方——甚至远达英格兰、波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都有阿拉伯硬币出土。当时的贸易带来的不仅有物质利益,还有技术上的进步。欧洲人从阿拉伯人那里学到橘子、甘蔗和稻谷等农作物的种植方法,学到了更好的灌溉技术,引进了造纸术、指南针以及能让船逆风而行的三角帆。
在北方,佛兰德斯(即比利时和荷兰)也通过商业富裕起来。佛兰德斯人在法国北部、不列颠诸岛、莱茵河地区和波罗的海沿岸都有生意可做。制造业给佛兰德斯带来了财富。另外,那里长久以来就是一个养羊的地方,布鲁日(Bruges)、伊普尔(Ypres)和根特(Ghent)等几个城市迅速成为羊毛纺织业的中心。后来,全世界对佛兰德斯羊毛的需求量增长极快,当地商人不得不从英国进口羊毛以补充当地的产量。那时,佛兰德斯已是北欧的工业中心,其中纺织业更是代表了当时最先进的制造工业。(本系列连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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